[发明专利]检测禁用香精的方法和试剂盒有效
申请号: | 201910294621.8 | 申请日: | 2019-04-12 |
公开(公告)号: | CN110082441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3-01 |
发明(设计)人: | 张峰;刘通;王秀娟;王玉娇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G01N30/02 | 分类号: | G01N30/02 |
代理公司: | 北京正鼎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95 | 代理人: | 岳亚 |
地址: | 100176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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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检测 禁用 香精 方法 试剂盒 | ||
本发明公开了检测禁用香精的方法和试剂盒。其中,该检测禁用香精的方法包括:对样品进行提取处理,以便得到提取液;对所述提取液进行纯化处理,以便得到纯化的提取液;以及对所述纯化的提取液进行气相色谱串联三重四级杆质谱检测,以便获得所述样品中所述禁用香精的定性/定量检测结果。该方法选择性和抗干扰能力更强,适于基质成分复杂样品中禁用香精的检测,并且检测的精确度、灵敏度、回收率和重现性高。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分析化学领域,具体地,涉及检测禁用香精的方法和检测禁用香精的试剂盒。
背景技术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在追求食品健康与安全的同时,更加注重口味的变化,促进了食品香精的快速发展。香精具有增强商品现有风味和赋予食品风味的特性,广泛应用于饮料、糖果、面包、乳制品、巧克力等。然而,随着越来越多的健康风险证据,使用香精化合物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因此,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和国际食品香料工业组织(IOFI)已经对可用于食品的香精化学成分和含量都做出了明确限定。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0-201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对可以添加于食品中的香精香料成分做了明确限定。
现有测试技术中,用于食品中香精成分的定量和定性检测方法主要有气相色谱法、气相色谱-质谱法等。在复杂基质多组分分析时,气相色谱法存在灵敏度低和检测限高的缺点。气相色谱-质谱技术采用选择离子监测模式对化合物进行确认,由于基质复杂的样品基质干扰大,易出现假阳性结果。
由此,香精的检测方法有待改进。
发明内容
本发明旨在至少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之一。为此,本发明的一个目的在于提出一种检测禁用香精的方法,该方法的灵敏度和精确度高,适于基质成分复杂食品中禁用香精的检测。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方面,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检测禁用香精的方法。根据本发明的实施例,该方法包括:对样品进行提取处理,以便得到提取液;对所述提取液进行纯化处理,以便得到纯化的提取液;以及对所述纯化的提取液进行气相色谱串联三重四级杆质谱检测,以便获得所述样品中所述禁用香精的定性/定量检测结果。
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检测禁用香精的方法,对提取液进行纯化处理,降低样品复杂基质对后续检测的干扰,然后,采用气相色谱串联三重四级杆质谱(GC-MS/MS),在单四级杆质谱的基础上增加了二级质谱信息,因此选择性和抗干扰能力更强,适于基质成分复杂样品中禁用香精的检测,并且检测的精确度、灵敏度、回收率和重现性高。
另外,根据本发明上述实施例的检测禁用香精的方法,还可以具有如下附加的技术特征:
根据本发明的实施例,利用乙酸乙酯进行所述提取处理。
根据本发明的实施例,所述乙酸乙酯的添加量为每克样品添加15-25mL。
根据本发明的实施例,所述纯化处理包括:利用第一纯化剂和第二纯化剂进行所述纯化处理,其中,所述第一纯化剂为无水硫酸镁,所述第二纯化剂为N-丙基乙二胺。
根据本发明的实施例,基于1g所述样品,所述第一纯化剂的添加量为8-12mg,所述第二纯化剂的添加量为8-12mg。
根据本发明的实施例,所述气相色谱串联三重四级杆质谱的色谱柱为DB-5MS色谱柱,30m×0.25mm×0.25μm。
根据本发明的实施例,所述气相色谱串联三重四级杆质谱的色谱条件为:进样口温度250℃;进样方式:不分流进样;进样量:1.0μl;载气:氦气(≥99.999%);流量:1.0mL/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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