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测定物质遇水放出气体速率时新型的样品与水混合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910269692.2 | 申请日: | 2019-04-04 |
公开(公告)号: | CN111781089A | 公开(公告)日: | 2020-10-16 |
发明(设计)人: | 郭璐;张金梅;高月;金满平;张*;王双全 | 申请(专利权)人: | 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 |
主分类号: | G01N7/18 | 分类号: | G01N7/18;G01N1/38 |
代理公司: | 上海硕力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51 | 代理人: | 张惠明 |
地址: | 266071 ***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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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测定 物质 放出 气体 速率 时新 样品 混合 方法 | ||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测定物质遇水放出气体速率时新型的样品与水混合方法,主要解决现有技术中准确度差的问题。本发明通过采用一种用于测定物质遇水放出气体速率时新型的样品与水混合方法,采用测定物质与水反应产气速率的试验装置进行物质与水反应产气速率测定试验,样品和水在测试开始前就置于试验容器内,但测试开始前不能相互混合,通过可控的机械动作,使样品池上的样品进入到水中,实现容器内水和样品的混合的技术方案较好地解决了上述问题,可用于用于测定物质与水反应产气速率的样品混合中。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测定物质遇水放出气体速率时新型的样品与水混合方法。
背景技术
化学品的危险性有很多类,其中第4.3类“遇湿易燃物质”,判定其危险性需要通过“遇水放出易燃气体速率”的试验来判定,该试验是通过物质与水充分接触,测定其在≥7小时内的放出气体速率,速率>1.0L/kg·h时,则判定该物质具有遇湿易燃危险性。
目前现有的通过放出气体的微小流量来检测放气量的测试方法中,通常将样品(通常是200目左右的固体粉末)放在锥形瓶中,实验用水放在锥形瓶上端的容器中,二者用带阀的管路连接,测试时打开阀门使水进入锥形瓶,进而测得水与物质反应放出气体的速率,判定其危险性。这种情况下,水进入锥形瓶的过程会对瓶内的压力产生较大影响,同时还会使瓶内空气产生流动,此时测得的流量并不是物质与水反应放出气体的流量;而水与物质接触的初始阶段(也就是水进入锥形瓶与样品混合的阶段)恰恰是反应最剧烈,放出气体速率最高的阶段,因此,目前的方法测得的数据精确度不足。
发明内容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现有技术中准确度差的问题,提供一种新的用于测定物质遇水放出气体速率时新型的样品与水混合方法,具有准确度好的优点。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用于测定物质遇水放出气体速率时新型的样品与水混合方法,采用测定物质与水反应产气速率的试验装置进行物质与水反应产气速率测定试验,所述装置包括试验容器、试验容器盖、转动电机及电机转动机构、样品池、排气管线,排气管线穿过试验容器顶部口的容器盖伸入试验容器内,另一端与流量计相连,样品池放置于电机转动机构上,电机转动机构位于试验容器内,样品放置于样品池内;样品和水在测试开始前就置于试验容器内,但测试开始前不能相互混合,通过可控的机械动作,使样品池上的样品进入到水中,实现容器内水和样品的混合。
上述技术方案中,优选地,样品池采用聚四氟乙烯材质。
上述技术方案中,优选地,试验容器为玻璃制密封容器。
上述技术方案中,优选地,在试验开始前,样品均匀放在样品池上,然后对试验容器盖子涂抹凡士林,并盖上试验容器的盖子。
上述技术方案中,优选地,开始测试时,控制转动电机将样品池旋转180°,样品池口朝下,样品全部掉落到水中,与水混合,产生的气体通过流量计检测流量。
上述技术方案中,优选地,电机转动机构与转动电机相连,转动电机位于试验容器外。
上述技术方案中,优选地,流量计为恒压式气体流量计,工作中保持与试验瓶内压力一致,能够测量到<0.01ml/min的极微小流量。
上述技术方案中,优选地,机械动作包括但不限于电驱动马达转动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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