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可再充电锂电池的电解质和可再充电锂电池有效
申请号: | 201910248363.X | 申请日: | 2019-03-29 |
公开(公告)号: | CN110350245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3-25 |
发明(设计)人: | 奥尔加·特萨伊;帕维尔·沙图诺夫;朴寭真;禹明希;李河林;林珍赫;崔玄奉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星SDI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M10/0567 | 分类号: | H01M10/0567 |
代理公司: | 北京德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18 | 代理人: | 王东贤;王珍仙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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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充电 锂电池 电解质 | ||
1.一种用于可再充电锂电池的电解质,包括:
非水性有机溶剂、锂盐和添加剂,
其中所述添加剂包括由化学式1表示的化合物:
[化学式1]
其中,化学式1中,
R为取代的或未取代的C1至C10烷基、取代的或未取代的C1至C10烷氧基、取代的或未取代的C2至C10烯基、取代的或未取代的C2至C10炔基、取代的或未取代的C3至C10环烷基、取代的或未取代的C3至C10环烯基,或取代的或未取代的C6至C20芳基,并且
n为1至3的整数中的一个。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可再充电锂电池的电解质,其中R为取代的或未取代的C1至C5烷基或者取代的或未取代的C1至C5烷氧基。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可再充电锂电池的电解质,其中基于所述用于可再充电锂电池的电解质的总量,由化学式1表示的所述化合物的含量为0.1wt%至3wt%。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可再充电锂电池的电解质,其中所述添加剂进一步包括选自以下的至少一种额外的添加剂:碳酸乙烯亚乙酯、氟代碳酸亚乙酯、丙烯磺酸内酯、丙烷磺酸内酯、四氟硼酸锂、双(草酸)硼酸锂、琥珀腈、二氟磷酸锂和2-氟联苯。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可再充电锂电池的电解质,其中基于所述用于可再充电锂电池的电解质的总量,所述额外的添加剂的含量为0.1wt%至10wt%。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可再充电锂电池的电解质,其中所包括的所述额外的添加剂和由化学式1表示的所述化合物的重量比为5:1至1:5。
7.一种可再充电锂电池,包括:
正极;
负极;和
根据权利要求1至权利要求6中任一项所述的电解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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