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发电厂燃烧冶金煤气的发电方法及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910089806.5 | 申请日: | 2019-01-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9668446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4-23 |
发明(设计)人: | 不公告发明人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俊哲 |
主分类号: | F27D17/00 | 分类号: | F27D17/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610225 四川省成***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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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发电 冶金煤气 煤气容器 发电机组 谷电 峰电 平电 发电厂 输出功率 存储 冶金企业 煤气 发电技术领域 钢铁冶金企业 燃烧 用电成本 运行方式 释放 掺烧 | ||
本发明提出了一种发电厂燃烧冶金煤气的发电方法及系统,有助于降低钢铁冶金企业的用电成本。所述方法包括:在谷电期,发电厂发电机组采用以下运行方式运行:降输出功率发电、部分时段发电、不掺烧冶金煤气发电、不发电或其组合,并将冶金煤气存储在煤气容器内;在峰电或平电期,将冶金煤气从煤气容器内释放出来,利用发电机组进行发电。所述系统包括:煤气容器,用于在谷电期,将冶金煤气存储在容器内,在峰电或平电期,将冶金煤气从煤气容器内释放出来,利用发电机组进行发电;发电机组,在谷电期不发电或不全时段额定输出功率发电,在峰电或平电期,利用谷电时期存储的煤气进行发电。本发明适用于冶金企业煤气发电技术领域。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冶金企业煤气发电技术领域,特别是指一种发电厂燃烧冶金煤气的发电方法及系统。
背景技术
钢铁冶金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煤气,这些煤气是钢铁企业重要的二次能源。其类型主要包括高炉煤气(Blast Furnace Gas,简称BFG)、 焦 炉 煤 气( CokeOven Gas, 简 称COG) 和 转 炉 煤 气(Lindz-Donawitz Gas, 简称 LDG)。这些煤气部分直接在本企业内的高炉热风炉、焦化炉、加热炉、设备烘烤以及各种热处理炉上进行使用,剩余煤气大多数企业送入自备电厂锅炉燃烧进行发电,另有部分企业将煤气出售给其他企业的发电厂进行发电。
根据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中钢协会员企业的煤气回收利用率达到了近99%,其回收的煤气约80%~90%直接用于钢铁生产工艺中,其余约9%~19%的煤气都用来进行发电。目前国内各类煤气发电的总装机超过了800万千瓦。
国内钢铁企业的自发电率一般在50~90%之间,钢铁企业的自发电量不能完全满足企业的用电需求,企业需要从外部电网购买一部分电能来填补用电缺口。
由于目前国内电网的用电负荷特性呈现出白天需求高,夜间需求低的特点。国家物价部门和电网公司对工业用电采取了峰谷电价的收费方式,主要分为峰、平、谷三种电价,对应的时段各地略有不同。一般夜晚为谷时电价,对应时段称为谷电期;白天为峰时电价或平时电价,对应时段称为峰电期或平电期。
现有的煤气存储及发电技术采用的是均一性发电技术,即正常生产采用连续且最大输出功率的方式进行发电,并未对电力需求的峰谷特性加以利用,没有最大化的发挥电能的经济价值及社会价值。
发明内容
为了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发电厂燃烧冶金煤气的发电方法及系统,对煤气的存储和发电方式进行改进,利用电网的峰谷电价政策,增加发电收益,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发电厂燃烧冶金煤气的发电方法:
在谷电期,发电厂发电机组采用以下运行方式运行:降输出功率发电、部分时段发电、不掺烧冶金煤气发电、不发电或上述运行方式的任意组合,并将冶金煤气存储在新增或原有的煤气容器内;
在峰电或平电期,将冶金煤气从煤气容器内释放出来,利用新增发电机组或原有发电机组进行发电。
可选地,所述煤气容器包括:企业原有的煤气压缩容器和新增的煤气压缩容器、企业原有的煤气柜和新增的煤气柜;
可选地,所述煤气容器与高炉煤气管道、转炉煤气管道、焦炉煤气管道或混合煤气管道连接;
所述煤气容器与发电厂发电机组煤气管道连接;
可选地,所述煤气包括高炉煤气、转炉煤气、焦炉煤气或混合煤气。
可选地,所述发电厂包括:冶金企业自备电厂、非冶金企业自备但燃烧或掺烧冶金煤气的发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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