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蓝牙耳机在审
| 申请号: | 201910087282.6 | 申请日: | 2019-01-29 |
| 公开(公告)号: | CN111491229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8-04 |
| 发明(设计)人: | 刘若辰;李海征;陈默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R1/10 | 分类号: | H04R1/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曼威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709 | 代理人: | 方志炜 |
| 地址: | 100080 北京市海***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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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蓝牙 耳机 | ||
1.一种蓝牙耳机,其特征在于,包括:
耳机主体(12),设置成能够单独作为耳机使用;
安装座(14),用于将所述耳机主体(12)外挂于头盔,所述安装座(14)与所述耳机主体(12)可拆卸连接;
扬声器(16),设置于所述安装座(14),所述耳机主体(12)安装于所述安装座(14)时与所述扬声器电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蓝牙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座(14)包括相连接的安装部(140)和容纳部(142),所述安装部(140)设置成供与头盔(20)安装,所述容纳部(142)包括容置空间(1420),所述耳机主体(12)与所述扬声器(16)电连接的接合部位设置于所述容置空间(1420)内。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蓝牙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纳部(142)相对于所述安装部(140)活动设置。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蓝牙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部(140)包括相连接的第一夹持臂(1400)与第二夹持臂(1402),所述第一夹持臂(1400)与所述第二夹持臂(1402)之间设置有夹持空间,
所述第一夹持臂(1400)与所述扬声器(16)连接,所述第二夹持臂(1402)与所述容纳部(142)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蓝牙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夹持臂(1400)与所述第二夹持臂(1402)设置成分别夹持于头盔的内侧和外侧,所述第一夹持臂(1400)与所述扬声器(16)设置于头盔的内侧。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蓝牙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部(140)还包括延伸臂(1404),所述第一夹持臂(1400)通过所述延伸臂(1404)与扬声器(16)连接,所述延伸臂(1404)向头盔内侧耳朵所在的部位处延伸。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蓝牙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部(140)设置成中空结构,所述扬声器(16)的电传输导线设置于所述中空结构内。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蓝牙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座(14)还包括固定部(144),所述固定部(144)与所述耳机主体(12)定位配合。
9.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蓝牙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座(14)还包括第二容纳部(146),外挂状态下,所述耳机主体(12)的听筒(124)设置于所述第二容纳部(146)内。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蓝牙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耳机主体(12)与所述扬声器(16)的接口为USB接口。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蓝牙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耳机主体(12)设置为入耳式耳机主体。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蓝牙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耳机主体(12)包括固定环(120),所述固定环(120)设置成当所述耳机主体(12)单独使用时与耳廓内侧和外侧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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