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视频处理方法、视频处理装置和电子设备在审
申请号: | 201910075260.8 | 申请日: | 2019-01-25 |
公开(公告)号: | CN110008814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7-12 |
发明(设计)人: | 杨柳;杨忠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K9/00 | 分类号: | G06K9/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彩和律师事务所 11688 | 代理人: | 刘磊;闫桑田 |
地址: | 英属开曼群岛大开*** | 国省代码: | 开曼群岛;KY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视频处理装置 电子设备 视频处理 反馈 反馈机制 错误动作 动作片段 视频网站 修正动作 用户提供 用户体验 上传 视频 拍摄 纠正 帮助 | ||
1.一种视频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视频处理方法包括:
接收包含动作的第一视频;
对所述第一视频进行人体姿态识别,以确定所述第一视频中的动作对应的动作数据;
获取所述第一视频对应的基准动作视频的基准动作数据;以及
比较所述动作数据和所述基准动作数据,以生成第一比较结果,所述比较结果用于指示动作的准确度和/或完整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频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生成第一比较结果包括:
在所述第一视频上标记所述动作数据和所述基准动作数据不匹配的时间戳;以及
生成带有标记所述时间戳的所述包含动作的视频。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频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生成第一比较结果包括:
在所述包含动作的视频上标记所述动作数据和所述基准动作数据不匹配的时间戳,截取第一不匹配片段;以及
生成所述第一不匹配片段。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频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生成第一比较结果包括:
在所述基准动作视频上标记所述动作数据和所述基准动作数据不匹配的时间戳;以及
生成带有标记所述时间戳的所述基准动作视频。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频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生成第一比较结果包括:
在所述基准动作视频上标记所述动作数据和所述基准动作数据不匹配的时间戳,截取第二不匹配片段;以及
生成所述第二不匹配片段。
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视频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生成第一比较结果后进一步包括:
反馈第一比较结果。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视频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反馈第一比较结果之后又进一步包括:
接收包含动作的第二视频;以及
生成第二比较结果。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视频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生成第二比较结果之后又进一步包括:
反馈第二比较结果。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视频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反馈第一比较结果还包括:
反馈所述第一不匹配片段的背景音乐。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频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对所述第一视频进行人体姿态识别,以确定所述第一视频中的动作对应的动作数据包括:
对所述第一视频进行人体姿态识别,以确定所述第一视频中的每个动作以及对应于所述每个动作的视频分段。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视频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对所述第一视频进行人体姿态识别,以确定所述第一视频中的动作对应的动作数据包括:
以预定人体姿态识别算法处理所述第一视频,以识别出预定数目的关键标识点及其坐标;
基于所述预定数目的关键标识点及其坐标进行分析以获得以下的至少其中之一作为动作数据:上肢动作姿态、上肢动作幅度、下肢躯干姿态、脚步动作、脚步移动方向、脚步幅度、水平姿态动作、水平幅度、水平持续时间。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频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获取所述第一视频对应的基准动作视频的基准动作数据包括:
获取所述第一视频对应的基准动作视频;以及
对所述基准动作视频进行所述人体姿态识别以确定所述基准动作视频中的基准动作对应的基准动作数据。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未经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10075260.8/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