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不同灌浆缺陷深度的套筒补灌整治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910073217.8 | 申请日: | 2019-01-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9707109B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22 |
发明(设计)人: | 李向民;高润东;许清风;王卓琳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E04C5/16 | 分类号: | E04C5/16;E04G23/02 |
代理公司: | 上海伯瑞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27 | 代理人: | 王一琦 |
地址: | 200000 上***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不同 灌浆 缺陷 深度 套筒 整治 方法 | ||
本发明涉及一种基于不同灌浆缺陷深度的套筒补灌整治方法,包括以下步骤:S1、沿套筒出浆孔管道钻孔;S2、采用内窥镜自钻孔伸入,量测灌浆缺陷深度;S3、根据灌浆缺陷深度的不同对灌浆缺陷分类处理:当灌浆缺陷深度为0时,直接判断套筒灌浆饱满,不做补灌处理,封堵钻孔孔道;当灌浆缺陷深度大于0且不超过套筒内钢筋直径d的2.4倍时,转入步骤S4进行补灌处理;当灌浆缺陷深度超过套筒内钢筋直径d的2.4倍时,转入步骤S5进行补灌处理;S4、通过套筒出浆孔钻孔孔道补灌;S5、在套筒内灌浆料界面或界面上方部位钻孔后补灌。本发明提供了一整套完善的基于不同灌浆缺陷深度的套筒补灌整治方法,补浆过程安全可靠,操作方便。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竖向受力钢筋采用套筒灌浆连接方法,具体涉及基于不同灌浆缺陷深度的套筒补灌整治方法。
背景技术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竖向受力钢筋采用套筒灌浆连接时,如果连通腔漏浆或灌浆孔封堵不及时,就会造成套筒内浆体回流,从而导致位于套筒内部且与套筒出浆孔连通的一定长度的灌浆缺陷形成。而套筒出浆孔外接的PVC管道,由于呈水平状态,里面的灌浆料只在套筒出浆孔起始端回流部分,其他仍残留在管道中。
针对上述型式的灌浆缺陷,事后可先在套筒出浆孔管道钻孔,然后伸入带测距功能的内窥镜探头量测灌浆缺陷深度,但确定灌浆缺陷深度后如何进行整治,目前是一个技术难题,特别是当灌浆缺陷深度比较大时,整治的难度更大,业界对此十分关注,迫切希望能够解决。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基于不同灌浆缺陷深度的套筒补灌整治方法,针对不同的灌浆缺陷,采取相适应的补灌措施,使之达到补灌的目的和效果。
一种基于不同灌浆缺陷深度的套筒补灌整治方法,包括以下步骤:S1、沿套筒出浆孔管道钻孔,直至钻至与套筒2内灌浆缺陷4连通;S2、采用内窥镜7自所述钻孔伸入,量测灌浆缺陷深度;S3、根据灌浆缺陷深度的不同对灌浆缺陷分类处理:当灌浆缺陷深度为0时,直接判断套筒灌浆饱满,不做补灌处理,封堵钻孔孔道;当灌浆缺陷深度大于0且不超过套筒内钢筋直径d的2.4倍时,转入步骤S4进行补灌处理;当灌浆缺陷深度超过套筒内钢筋直径d的2.4倍时,转入步骤S5进行补灌处理;S4、通过套筒出浆孔钻孔孔道补灌,直至钻孔孔道出浆;S5、在套筒内灌浆料界面或界面上方部位钻孔后补灌,直至套筒出浆孔钻孔孔道出浆。
进一步的,步骤S1中,采用空心圆柱形钻头进行钻孔,所述空心圆柱形钻头外径不超过套筒出浆孔管道内径;所述空心圆柱形钻头的长度不低于预制构件表面出浆孔位置到套筒较远一侧内壁的距离。
进一步的,步骤S2中,将内窥镜7的带测距功能的内窥镜探头71通过内窥镜探头连线72沿钻孔孔道底部伸入套筒内部,向下量测灌浆缺陷的深度,所述内窥镜探头71,具备测距功能。
更进一步的,选择直径为4mm-6mm的内窥镜探头71;所述内窥镜探头连线72的长度不低于预制构件表面出浆孔位置到较远一侧套筒内壁的距离。
进一步的,步骤S4中,将注射器8外接的透明软管81通过钻孔孔道伸入套筒内部与灌浆缺陷连通,然后通过注射器注浆补灌,直至钻孔孔道出浆;所述钻孔孔道内径与注射器外接透明软管81外径之差不低于4mm;所述注射器外接透明软管81的长度不低于预制构件表面出浆孔位置到套筒较远一侧内壁的距离。
进一步的,步骤S5中,首先在套筒内灌浆料界面向上偏离不低于10mm处钻孔,直至钻透套筒壁厚,与套筒内灌浆缺陷连通,然后在该钻孔处通过手持式灌浆设备注浆补灌,直至套筒出浆孔钻孔孔道出浆;钻孔时:先由冲击钻9配实心螺旋式钻头91钻至套筒表面,再由手电钻5配空心圆柱形钻头51钻透套筒壁厚,与套筒内灌浆缺陷连通;所述实心螺旋式钻头91外径不低于套筒出浆孔管道内径且不低于16mm,所述空心圆柱形钻头51外径不超过套筒出浆孔管道内径;所述手持式灌浆设备灌浆管外径不超过实心螺旋式钻头外径。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未经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10073217.8/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