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皮革废水处理方法有效
| 申请号: | 201910024332.6 | 申请日: | 2019-01-1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9678296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1-01 |
| 发明(设计)人: | 钟裕林;钟裕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浩天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C02F9/14 | 分类号: | C02F9/14;C02F103/24;C02F101/30;C02F101/20;C02F101/16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优一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522 | 代理人: | 杨芳 |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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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皮革 废水处理 方法 | ||
1.一种皮革废水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将所述皮革废水的pH调节至2~3,并依次加入硫酸亚铁反应30~60分钟、加入碱调节pH至7~9.5反应15~40分钟、加入重金属捕捉剂或硫化钠反应15~40分钟、以及加入镁盐和磷酸盐反应15~40分钟,反应完成后,分离反应后的废水中的沉淀物;将所述分离出沉淀物的废水的pH调节至6~9,并通过厌氧-兼氧-好氧处理系统依次进行厌氧处理、兼氧处理、好氧处理;将经厌氧-兼氧-好氧处理系统处理后的废水的pH调节至2~4,并加入亚铁盐和双氧水进行芬顿反应,向芬顿反应后的废水中加入碱调节pH至6.5~8.5,分离芬顿反应后的废水中的沉淀物;其中,所述镁盐为硫酸镁,所述磷酸盐为磷酸钠;加入的镁盐中镁离子与皮革废水中铵离子的摩尔比为1.5:1,加入的磷酸盐中磷酸根离子与皮革废水中铵离子的摩尔比为1.5:1;所述厌氧处理过程中的水力停留时间为24小时,兼氧处理过程中的水力停留时间为12小时,好氧处理过程中的水力停留时间为24小时;兼氧处理过程中水中溶解氧的含量为0.2~0.4mg/L,好氧处理过程中水中溶解氧的含量为2.0~3.0mg/L;所述加入亚铁盐和双氧水进行芬顿反应的时间为2~4小时;所述加入亚铁盐和双氧水进行芬顿反应的过程中,控制氧化还原电位为250mV~350m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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