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煤的惰质组显微组分中可液化和不可液化成分的分离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910022990.1 | 申请日: | 2019-01-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9536190B | 公开(公告)日: | 2020-10-02 |
发明(设计)人: | 蔺华林;王叶函;叶伟林;连俊;韩生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
主分类号: | C10G1/00 | 分类号: | C10G1/00;B02C23/08 |
代理公司: | 上海精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53 | 代理人: | 杨军 |
地址: | 200235 上海***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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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惰质组 显微 组分 液化 不可 成分 分离 方法 | ||
1.一种煤的惰质组显微组分中可液化和不可液化成分的分离方法,其特征在于,具体步骤如下:
(1)手选出灰黑色且色泽暗淡的煤样;
(2)将手选煤样破碎,筛分收集粒度较小的富惰质组颗粒;
(3)对富惰质组颗粒进行研磨制成煤粉并进行化学脱灰处理,然后棒磨粉碎获得煤粉样品;
(4)取若干份煤粉样品进行浮沉离心实验,每份煤粉样品为20~30g,比重液密度范围为1.35~1.50g/cm3,且密度间隔设为0.02g/cm3,离心时间为20~30min,离心转速为2000~3000r/min;获得煤粉样品各密度范围的分布数据情况并收集密度在1.35~1.50g/cm3之间的各密度范围的煤样;
(5)对收集的各密度范围的煤样进行液化实验;
(6)基于液化数据当液化产物油收率达60%以上时认为可液化,界定液化部分与不可液化部分密度分界线,确定可液化部分的密度范围为1.35~1.43g/cm3;
(7)对步骤(3)所得煤粉样品进行浮沉离心实验,收集密度为1.35~1.43g/cm3的煤粉样品,得到惰质组可液化成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离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2)中,使用颚碎机破碎煤样至0.5~3mm,筛分收集粒度较小的富惰质组颗粒。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离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3)中,化学脱灰处理的方法如下:在氮气惰性气氛下,用盐酸和氢氟酸分别酸洗处理两次,且每次酸洗后,再过滤,用温水洗涤煤样;最后真空干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离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3)中,棒磨粉碎的煤粉样品的粒度在0.15~0.20mm之间。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离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4)中,由低到高配比比重液进行离心浮沉实验;选用氯化锌作为浮沉介质。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离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5)中,液化实验条件为:称量收集好的各密度组惰质组富集煤粉样品20~30g,氢初压为10.0MPa,将煤样和溶剂按质量比1:1.5加入,氧化铁催化,催化剂质量为煤样的3%,S作为助催化剂,反应温度升高到达恒温段之后,恒定60~90min,恒温结束后温度要在30min内冷却到200℃。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离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6)中,基于液化数据,对密度范围在1.35~1.50g/cm3煤粉样品分隔为两档,1.35~1.43g/cm3和1.44~1.50g/c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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