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执行补充业务的方法及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910001602.1 | 申请日: | 2019-01-02 |
公开(公告)号: | CN111405541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5-09 |
发明(设计)人: | 王峰生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研究院;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W8/18 | 分类号: | H04W8/18;H04W12/06;H04W12/40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达信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91 | 代理人: | 郭润湘 |
地址: | 100032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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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执行 补充 业务 方法 装置 | ||
1.一种执行补充业务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取移动终端在进行补充业务的注册或激活操作时上传的补充业务信息,从所述补充业务信息中解析出所述移动终端的用户身份识别卡SIM验证信息和用户标识信息;其中,所述用户标识信息可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至少一种:
唯一标识使用该移动终端的用户物理身份信息;
用户身份识别卡SIM入网时设置的服务密码信息;
仅在用户记忆中存在,并在移动终端申请入网时注册到网络侧的唯一信息;
基于所述SIM验证信息确定所述移动终端通过合法性验证后,判断所述用户标识信息是否与预存的用户标识信息匹配,获得相应的匹配结果;
根据所述匹配结果确定匹配成功时,基于所述补充业务信息执行对应的补充业务。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基于所述SIM验证信息确定所述移动终端通过合法性验证后,在判断所述用户标识信息是否与预存的用户标识信息匹配,获得相应的匹配结果之前,进一步包括:
向数据记录装置请求获取所述预存的用户标识信息,其中,所述数据记录装置用于记录所述移动终端的用户标识信息;
接收所述数据记录装置返回的所述预存的用户标识信息。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
确定移动终端的鉴权、识别流程失败时,或者,基于预存的用户标识信息,确定用户标识信息与所述预存的用户标识信息匹配失败时,拒绝执行补充业务信息对应的补充业务。
4.一种执行补充业务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单元,用于获取移动终端在进行补充业务的注册或激活操作时上传的补充业务信息,从所述补充业务信息中解析出所述移动终端的用户身份识别卡SIM验证信息和用户标识信息;其中,所述用户标识信息可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至少一种:
唯一标识使用该移动终端的用户物理身份信息;
用户身份识别卡SIM入网时设置的服务密码信息;
仅在用户记忆中存在,并在移动终端申请入网时注册到网络侧的唯一信息;
判断单元,用于基于所述SIM验证信息确定所述移动终端通过合法性验证后,判断所述用户标识信息是否与预存的用户标识信息匹配,获得相应的匹配结果;
执行单元,用于根据所述匹配结果确定匹配成功时,基于所述补充业务信息执行对应的补充业务。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获取移动终端上传的补充业务信息,所述接收单元具体用于:
获取所述移动终端在进行补充业务的注册或激活操作时上传的所述补充业务信息,其中,所述补充业务信息中携带SIM验证信息和用户标识信息。
6.如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在基于所述SIM验证信息确定所述移动终端通过合法性验证后,在判断所述用户标识信息是否与预存的用户标识信息匹配,获得相应的匹配结果之前,所述判断单元进一步用于:
向数据记录装置请求获取所述预存的用户标识信息,其中,所述数据记录装置用于记录所述移动终端的用户标识信息;
接收所述数据记录装置返回的所述预存的用户标识信息。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执行单元进一步用于:
确定移动终端的鉴权、识别流程失败时,或者,基于预存的用户标识信息,确定用户标识信息与所述预存的用户标识信息匹配失败时,拒绝执行补充业务信息对应的补充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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