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透明液体组合物在审
申请号: | 201880099147.7 | 申请日: | 2018-11-09 |
公开(公告)号: | CN113039259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6-25 |
发明(设计)人: | 福原隆志;A·多芬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资生堂 |
主分类号: | C11B9/00 | 分类号: | C11B9/00;A61K8/31;A61K8/34;A61K8/35;A61K8/86;A61Q13/00;B01F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 代理人: | 李渊茹;段承恩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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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透明 液体 组合 | ||
1.一种透明液体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包含:
成分(a)香料成分3~20质量%,
成分(b)加成了30~60摩尔的聚氧乙烯的氢化蓖麻油,
成分(c)加聚了20~30摩尔的聚氧丙烯和20~30摩尔的聚氧乙烯的烷醇,
成分(d)无机性值/有机性值为0.70~1.20的表面活性剂1种以上,以及
成分(e)除乙醇以外的水性成分40质量%以上,
成分(d)的配合量相对于成分(b)与成分(c)的配合量之和的比即d/(b+c)为0.03~0.60,
所述透明液体组合物实质上不包含乙醇。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透明液体组合物,关于成分(d)的表面活性剂,无机性值的平方与有机性值的平方之和的平方根为2000~5000。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透明液体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成分(a)的配合量相对于成分(b)~成分(d)的配合量之和的比即a/(b+c+d)为0.4~1.1。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透明液体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成分(d)为选自加聚了氧化乙烯和氧化丙烯的癸基十四烷醇、加聚了氧化乙烯和氧化丙烯的植物甾醇、以及被焦谷氨酸和异硬脂酸酯化了的聚氧乙烯氢化蓖麻油中的1种以上表面活性剂。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透明液体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成分(b)为PEG-40氢化蓖麻油。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透明液体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成分(c)为PPG-26-丁醇聚醚-26。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透明液体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成分(c)的配合量相对于成分(b)的配合量的比即c/b为0.7~2.5。
8.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透明液体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其实质上不包含除成分(a)香料成分以外的油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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