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呈现出改进的耐磨性和改进的耐撕裂性的嵌段共聚物有效
| 申请号: | 201880074614.0 | 申请日: | 2018-11-16 |
| 公开(公告)号: | CN111356718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8-08 |
| 发明(设计)人: | Q.皮诺;P.布隆德尔;J-J.弗莱特 | 申请(专利权)人: | 阿科玛法国公司 |
| 主分类号: | C08G69/48 | 分类号: | C08G69/48;C08L77/02;C08L77/12;A43B13/04;C08G69/40;C08G69/4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詹承斌;宋莉 |
| 地址: | 法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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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呈现 改进 耐磨性 撕裂 共聚物 | ||
1.嵌段共聚物,其包含至少一个刚性聚酰胺PA嵌段和至少一个柔性嵌段,其特征在于其包括用聚碳化二亚胺封端的至少一个羧酸链末端,并且其为非交联的直链形式,其分散度Mw/Mn小于3,其中所述柔性嵌段包括至少一种选自聚醚的嵌段。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共聚物,其中聚碳化二亚胺的重均分子质量大于10000g/mol。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共聚物,其中聚碳化二亚胺的重均分子质量在10000至40000g/mol的范围内。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共聚物,其中聚碳化二亚胺的重均分子质量在15000至30000g/mol的范围内。
5.如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共聚物,其中聚碳化二亚胺的重量含量占0.5重量%至10重量%,相对于共聚物的总重量计。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共聚物,其中聚碳化二亚胺的重量含量占0.5重量%至7重量%,相对于共聚物的总重量计。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共聚物,其中聚碳化二亚胺的重量含量占0.5重量%至3重量%,相对于共聚物的总重量计。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共聚物,其中聚碳化二亚胺的重量含量占0.5重量%至2.5重量%,相对于共聚物的总重量计。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共聚物,其中聚碳化二亚胺的重量含量占0.5重量%至2重量%,相对于共聚物的总重量计。
10.如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共聚物,其中所述羧酸通过与聚碳化二亚胺的碳化二亚胺反应形成脲键。
11.如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共聚物,其中所述柔性嵌段包括至少一种进一步选自以下的嵌段:聚酯、聚二甲基硅氧烷、聚烯烃、聚碳酸酯、及其混合物或共聚物。
12.如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共聚物,其中所述柔性嵌段包括至少一种聚醚PE,其选自PTMG、PPG、PO3G和/或PEG。
13.如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共聚物,其中所述柔性嵌段进一步包括至少一种聚酯PES。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共聚物,其中所述至少一种聚酯PES选自聚酯二元醇、聚(己内酯)和基于脂肪酸二聚物的聚酯。
15.如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共聚物,其中所述聚酰胺PA嵌段包括以下聚酰胺单元中的至少一种:11,12,6,610,612,1010,1012,及其混合物或共聚酰胺。
16.如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共聚物,其中PA嵌段与柔性嵌段的重量比在0.3至10的范围内。
17.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共聚物,其中PA嵌段与柔性嵌段的重量比在0.3至6的范围内。
18.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共聚物,其中PA嵌段与柔性嵌段的重量比在0.3至3的范围内。
19.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共聚物,其中PA嵌段与柔性嵌段的重量比在0.3至2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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