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茚并咔唑环结构的化合物及有机电致发光元件有效
申请号: | 201880071155.0 | 申请日: | 2018-11-05 |
公开(公告)号: | CN111316462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4-18 |
发明(设计)人: | 望月俊二;加濑幸喜;山本刚史;林秀一 | 申请(专利权)人: | 保土谷化学工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10K50/15 | 分类号: | H10K50/15;H10K85/60;C07F15/00;C09K11/06;C07D209/94 |
代理公司: | 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11038 | 代理人: | 贾成功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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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咔唑环 结构 化合物 有机 电致发光 元件 | ||
1.一种有机EL元件,其特征在于,在阳极与阴极之间从阳极侧起依次至少具备第一空穴传输层、第二空穴传输层、绿色发光层和电子传输层,在所述第二空穴传输层中含有由下述通式(1)表示的、具有茚并咔唑环结构的化合物,所述绿色发光层包含主体和磷光发光性掺杂剂,所述主体包含由下述的化学式主体-A表示的至少一种第1主体化合物和至少一种第2主体化合物,所述第2主体化合物为由所述通式(1)表示的、具有茚并咔唑环结构的化合物,
式中,A表示取代或未取代的芳香族烃、取代或未取代的芳香族杂环或者取代或未取代的稠合多环芳香族的2价基团;Ar1、Ar2、Ar3可彼此相同也可不同,表示取代或未取代的芳香族烃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芳香族杂环基、或者取代或未取代的稠合多环芳香族基团;其中,A与Ar2或者Ar2与Ar3可由单键而形成环,也可经由取代或未取代的亚甲基、氧原子或者硫原子相互键合而形成环;R1~R9可彼此相同也可不同,为氢原子、重氢原子、氟原子、氯原子、氰基、硝基、可具有取代基的碳原子数1-6的直链状或分支状的烷基、可具有取代基的碳原子数5-10的环烷基、可具有取代基的碳原子数2-6的直链状或分支状的烯基、可具有取代基的碳原子数1-6的直链状或分支状的烷氧基、可具有取代基的碳原子数5-10的环烷氧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芳香族烃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芳香族杂环基、取代或未取代的稠合多环芳香族基团、或者取代或未取代的芳氧基,可由单键而形成环,也可经由取代或未取代的亚甲基、氧原子或者硫原子相互键合而形成环;R10、R11可彼此相同也可不同,为可具有取代基的碳原子数1-6的直链状或分支状的烷基、可具有取代基的碳原子数5-10的环烷基、可具有取代基的碳原子数2-6的直链状或分支状的烯基、可具有取代基的碳原子数1-6的直链状或分支状的烷氧基、可具有取代基的碳原子数5-10的环烷氧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芳香族烃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芳香族杂环基、取代或未取代的稠合多环芳香族基团、或者取代或未取代的芳氧基,可由单键而形成环,也可经由取代或未取代的亚甲基、氧原子或者硫原子相互键合而形成环,
所述主体-A中,Z各自独立为N或者CRa,Z中的至少一个为N;R19~R28及Ra各自独立地为氢原子、重氢原子、氟原子、氯原子、氰基、硝基、取代或未取代的碳原子数1-15的烷基、或者取代或未取代的成环碳数6-12的芳基;所述主体-A中被苯并[9,10]菲基取代的6元环的总个数为6个以下,L为取代或未取代的亚苯基、取代或未取代的亚联苯基、或者取代或未取代的亚三联苯基,n1~n3各自独立地为0或者1,n1+n2+n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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