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防雾性玻璃物品有效
申请号: | 201880068768.9 | 申请日: | 2018-10-12 |
公开(公告)号: | CN111247107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9-23 |
发明(设计)人: | 野田和良;木村壮志 | 申请(专利权)人: | AGC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C03C17/32 | 分类号: | C03C17/32;B32B17/10;B60S1/02;B60J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李书慧;赵青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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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防雾性 玻璃 物品 | ||
1.一种防雾性玻璃物品,具有玻璃板和在所述玻璃板的至少一部分表面的吸水层,
所述吸水层的饱和吸水量为300~900mg/cm3,厚度为2~50μm,且根据JIS K 7209规定的方法在温度0℃测定的水分扩散系数为8×10-14m2/s~2×10-11m2/s,
所述吸水层含有吸水性树脂,所述吸水性树脂为固化性聚乙烯醇缩醛树脂的固化物,所述固化性聚乙烯醇缩醛树脂的缩醛化度为20~70摩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雾性玻璃物品,其中,所述吸水层的根据JIS K 5600规定的方法在温度23℃、相对湿度50%测定的铅笔硬度为F~4H。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防雾性玻璃物品,其中,所述吸水层的厚度为21~50μm,且所述水分扩散系数为6×10-13m2/s以上。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防雾性玻璃物品,其中,所述吸水性树脂的玻璃化转变温度为0~110℃。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防雾性玻璃物品,其中,所述吸水层含有由固化性成分的固化物构成的固化树脂作为吸水性树脂,所述固化性成分在25℃的粘度为10~300mPa・s。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防雾性玻璃物品,用于车辆用的窗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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