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除臭剂组合物有效
申请号: | 201880060528.4 | 申请日: | 2018-09-05 |
公开(公告)号: | CN111107886B | 公开(公告)日: | 2021-10-29 |
发明(设计)人: | 高桥一宪 | 申请(专利权)人: | 富士胶片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A61L9/01 | 分类号: | A61L9/01;C01G3/02;C01G9/02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张志楠;褚瑶杨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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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除臭剂 组合 | ||
1.一种除臭剂组合物,其含有:
分散粒子,具有平均二次粒径为20nm~200nm的粒径且为选自含有Cu、Zn、Ag或Mg的金属粒子及金属氧化物粒子的至少1种并且在表面不具有分散剂;及
选自碳原子数1~3的一价醇及金属盐的至少1种,该金属盐为选自铜盐、锌盐及镁盐的至少1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臭剂组合物,其中,
除臭剂组合物含有所述金属盐,相对于除臭剂组合物所包含的所述分散粒子的总质量,来自于所述金属盐的金属离子的含量为10质量%以上且50质量%以下。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臭剂组合物,其中,
除臭剂组合物含有所述碳原子数1~3的一价醇,相对于除臭剂组合物所包含的分散介质的总质量,所述碳原子数1~3的一价醇的含量为20质量%以上。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臭剂组合物,其中,
除臭剂组合物中所包含的相对于氢氧化物离子的所述分散粒子的摩尔比为800以上。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臭剂组合物,其中,
所述分散粒子为氧化铜粒子。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臭剂组合物,其中,
相对于除臭剂组合物的总质量,所述分散粒子的含量为0.0001质量%~14质量%。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除臭剂组合物,其用于对硫化氢进行除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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