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气体发生器有效
申请号: | 201880039583.5 | 申请日: | 2018-07-06 |
公开(公告)号: | CN110770089B | 公开(公告)日: | 2022-11-11 |
发明(设计)人: | 福本健二;花野铁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大赛璐 |
主分类号: | B60R21/264 | 分类号: | B60R21/264;B01J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1256 | 代理人: | 杨宏军;李国卿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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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气体 发生器 | ||
本发明为在筒状外壳的第1端部侧具有包含点火器的增强室的气体发生器,前述增强室为由被固定于前述第1端部侧的点火器和被配置于前述筒状外壳内的杯状间隔壁从轴向夹着的内部空间,其中收纳增强剂,前述杯状间隔壁具有底部、周壁部及开口部,前述周壁部具有周壁主体部、和从前述周壁主体部向外侧扩张的环状部,前述周壁主体部具有沿厚度方向贯通的多个喷嘴,前述杯状间隔壁以下述方式配置:前述环状部的外表面抵接于前述筒状外壳的内壁面,在前述周壁主体部与在半径方向上相对的前述筒状外壳的内壁面之间形成有筒状间隙,在前述周壁主体部上形成的喷嘴面向前述筒状间隙,在前述筒状间隙中不存在前述气体发生剂。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可作为汽车的气囊装置用途使用的气体发生器。
背景技术
对于被用于使气囊在乘客的侧面展开的装置的气体发生器而言,由于其安装位置的关系,多为细长的筒形状,以筒形状外壳的轴朝向大致竖直方向、或朝向水平方向的方式被配置于车辆内部。
作为具有筒形状外壳的气体发生器,在一端侧配置点火器、在轴向相反侧配置扩散部、在它们之间收纳气体发生剂而成的结构的气体发生器是已知的。这样的气体发生器的情况下,从位于接近点火器的位置的气体发生剂至位于扩散部侧的气体发生剂,依次进行燃烧,因此,气体发生剂的燃烧容易性是重要的。
作为本发明的相关技术,可举出JP5399935B的气体发生器。
此外,对于US7527289B的图1所示的气体发生器而言,通过将气体排出口84配置于中间位置,从而燃烧室被分离成收纳有第1气体发生剂43的第1燃烧室40、和收纳有第2气体发生剂73的第2燃烧室70。
本发明的第1方式(以下,称为“第1方式”)提供下述气体发生器,其中,在筒状外壳的第1端部侧具有包含点火器的增强室,在与前述第1端部呈轴向相反侧的第2端部侧具有形成有气体排出口的扩散部,在前述扩散部与前述增强室之间具有收纳有气体发生剂的燃烧室,
前述包含点火器的增强室为在由被固定于前述筒状外壳的第1端部侧的点火器和被配置于前述筒状外壳内的杯状间隔壁从轴向夹着的内部空间内收纳有增强剂的构件,
前述杯状间隔壁具有底部、周壁部及开口部,前述周壁部具有周壁主体部、和从前述周壁主体部向外侧扩张的环状部,前述周壁主体部具有沿厚度方向贯通的多个喷嘴,
前述杯状间隔壁以下述方式配置:前述环状部的外表面抵接于前述筒状外壳的内壁面,在前述周壁主体部与在半径方向上相对的前述筒状外壳的内壁面之间形成有筒状间隙,在前述周壁主体部上形成的喷嘴面向前述筒状间隙,
在前述筒状间隙中不存在前述气体发生剂。
本发明的第2方式(以下,称为“第2方式”)提供下述气体发生器,其中,在筒状外壳的第1端部侧具有包含点火器的增强室,在与前述第1端部呈轴向相反侧的第2端部侧具有形成有气体排出口的扩散部,在前述扩散部与前述增强室之间具有收纳有气体发生剂的燃烧室,
前述包含点火器的增强室为在由被固定于前述筒状外壳的第1端部侧的点火器和被配置于前述外壳内的杯状间隔壁从轴向夹着的内部空间内收纳有增强剂的构件,
前述杯状间隔壁具有底部、周壁部及开口部,前述周壁部包括在前述底部侧的一部分具有多条槽的槽形成部、和在前述开口部侧的剩余部分不具有前述槽的槽未形成部,
前述槽形成部中的多条槽从与底部的边界部延伸至前述槽未形成部,并且是沿周向形成的,在前述槽形成部的槽内形成有沿厚度方向贯通的喷嘴,
对于前述杯状间隔壁而言,前述周壁部的外表面抵接于前述筒状外壳的内壁面,在前述槽形成部的多条槽与在半径方向上相对的前述筒状外壳的内壁面之间形成有沿轴向延伸的多条间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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