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动吸尘器有效
申请号: | 201880014445.1 | 申请日: | 2018-06-12 |
公开(公告)号: | CN110352027B | 公开(公告)日: | 2021-12-07 |
发明(设计)人: | 町田明子;田中正俊;乌泽阳;村田博光;清水孝吉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芝生活电器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A47L9/00 | 分类号: | A47L9/00;A47L9/24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庞乃媛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动 吸尘器 | ||
1.一种电动吸尘器,其特征在于,具备:
吸尘器本体,具备行进轮和本体部,该本体部被设为能够相对于包含该行进轮的旋转轴的铅垂面、在遍及一侧与另一侧的范围内摆动;
软管体;
连接体,将该软管体的一端侧连接于所述本体部;
支承部件,相对于该连接体分别设于所述本体部的摆动一方向侧的位置与摆动另一方向侧的位置,通过与地板的接触而在所述软管体的一端侧与地板非接触的位置规定所述本体部的各摆动端;以及
本体把持部,设于所述连接体并被把持;
所述本体把持部的所述软管体侧的端部以相对于所述地板作为橇而发挥作用的方式向朝向所述软管体的中心的方向倾斜;
在所述本体把持部配置有一方的所述支承部件,该一方的所述支承部件在与所述地板接地的部分具有车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吸尘器,其特征在于,
具备将支承部件相对于连接体进行施力的施力部件。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吸尘器,其特征在于,
支承部件由弹性体形成。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动吸尘器,其特征在于,
支承部件由弹性体形成。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吸尘器,其特征在于,
本体把持部沿着吸尘器本体的行进轮的行进方向而设置。
6.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吸尘器,其特征在于,
本体把持部在本体部的摆动一方向侧与摆动另一方向侧的各个位置设于连接体。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东芝生活电器株式会社,未经东芝生活电器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80014445.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