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城市交通的节能减排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822256302.1 | 申请日: | 2018-12-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9671051U | 公开(公告)日: | 2019-11-22 |
发明(设计)人: | 黄佳春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徽同新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01N3/08 | 分类号: | F01N3/08;F01N13/00;F01N13/18 |
代理公司: | 34147 合肥律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白凯园<国际申请>=<国际公布>=<进入 |
地址: | 230000 安徽省合肥***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管体 固定槽 固定架 活性炭过滤网架 节能减排装置 本实用新型 城市交通 汽车尾气排放 弹簧固定 节能环保 汽车尾气 连接杆 限位槽 消音条 排放 位槽 过滤 尾气 噪音 贯穿 污染 优化 |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城市交通的节能减排装置,包括固定架,固定架的中部设有固定槽,固定架的两端均设有限位槽,固定槽的中部贯穿设有两个管体,两个管体之间通过连接杆固定连接,两个管体相互远离的一端均固定设有T形限位杆,两个T形限位杆远离管体的一端分别置于两个限位槽的内部。本实用新型一种城市交通的节能减排装置,两个管体通过T形限位杆和弹簧固定于固定槽中,使得管体在车辆在运行中更加稳定,设有的活性炭过滤网架能够将汽车尾气在排放之前进行过滤,从而有效的减少了尾气在排放时对大气的污染,节能环保,且活性炭过滤网架的安装和更换较为便捷,设有的消音条可降低汽车尾气排放时产生的噪音,进一步优化环境。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节能减排装置,特别涉及一种城市交通的节能减排装置,属于节能设备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节能减排有广义和狭义定义之分,广义而言,节能减排是指节约物质资源和能量资源,减少废弃物和环境有害物排放;狭义而言,节能减排是指节约能源和减少环境有害物排放。
汽车尾气,即汽车从排气管排出的废气。汽车尾气是空气污染的另一重大因素,汽车尾气中含有一氧化碳、氧化氮以及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的其他一些固体颗粒,尤其是含铅汽油,对人体的危害更大。现有的汽车尾气管不具备过滤尾气的效果,不能有效抑制污染尾气的排放,从而进一步加大了空气污染,不利于环境保护,且尾气管架构不稳定,不利于尾气的排放。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城市交通的节能减排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汽车尾气管不具备过滤尾气的效果和尾气管架构不稳定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城市交通的节能减排装置,包括固定架,所述固定架的中部设有固定槽,所述固定架的两端均设有限位槽,所述固定槽的中部贯穿设有两个管体,两个所述管体之间通过连接杆固定连接,两个所述管体相互远离的一端均固定设有T形限位杆,两个所述T形限位杆远离管体的一端分别置于两个所述限位槽的内部,所述T形限位杆远离管体的一端的顶部和底部均固定设有弹簧,所述弹簧远离T形限位杆的一端均与限位槽的内壁固定连接,所述管体的尾端间隔固定设有两个凸起件,所述凸起件的内部设有活性炭过滤网架,所述凸起件底部的外壁设有滑槽口,所述凸起件底部的内侧设有弧形滑槽,所述弧形滑槽与滑槽口连通,且所述弧形滑槽的弧长大于滑槽口的弧长,所述弧形滑槽的内部设有弧形滑块,所述弧形滑块与弧形滑槽滑动连接,所述弧形滑块的一端固定设有移动块,且移动块的一端贯穿滑槽口置于凸起件的外侧,所述管体远离固定架的一端的底部设有排气口,所述排气口与地面相对应设置。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活性炭过滤网架的中部固定设有两个过滤网,所述过滤网之间填充有活性炭,所述过滤网是在聚氨酯泡棉上载附粉状活性炭制成,且过滤网的含碳量在%-%之间。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过滤网采用通孔结构的铝蜂窝为载体。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活性炭过滤网架的顶部固定设有卡块,所述凸起件内壁的顶部设有卡槽,所述卡槽与卡块卡合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管体的内壁设有若干消音条。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管体远离固定架的一端设有管盖。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城市交通的节能减排装置,两个管体通过T形限位杆和弹簧固定于固定槽中,使得管体在车辆在运行中更加稳定,有利于尾气的排放,设有的活性炭过滤网架能够将汽车尾气在排放之前进行过滤,从而有效的减少了尾气在排放时对大气的污染,节能环保,且活性炭过滤网架的安装和更换较为便捷,设有的消音条可降低汽车尾气排放时产生的噪音,进一步优化环境。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安徽同新源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安徽同新源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22256302.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燃油喷射雾化装置
- 下一篇:矿用防爆柴油机尾气氧化催化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