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法律教学的演示架有效
| 申请号: | 201822147387.X | 申请日: | 2018-12-20 |
| 公开(公告)号: | CN209657563U | 公开(公告)日: | 2019-11-19 |
| 发明(设计)人: | 万莉莉;李孝素 | 申请(专利权)人: | 河南科技学院 |
| 主分类号: | G09B19/00 | 分类号: | G09B19/00 |
| 代理公司: | 61239 西安研创天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孙李林<国际申请>=<国际公布>=<进入 |
| 地址: | 453003 ***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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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信息板 演示 前端外表面 透光 固定钮 毛玻璃 演示架 架板 本实用新型 磁铁吸附 法律教学 节能照明灯管 可调支撑腿 保护垫 内表面 支撑腿 反光 夹持 观看 保证 | ||
1.一种用于法律教学的演示架,包括演示架板(1),其特征在于:所述演示架板(1)的四周外表面固定安装有演示框架(4),所述演示框架(4)的两侧内表面均固定安装有透光毛玻璃(2),所述透光毛玻璃(2)的一侧外表面固定安装有节能照明灯管(13),所述演示架板(1)的前端外表面设置有磁铁吸附块(7),所述磁铁吸附块(7)的前端外表面固定连接有信息板固定钮(3),所述信息板固定钮(3)的前端外表面设置有泡沫保护垫(9),所述泡沫保护垫(9)的前端外表面固定连接有固定夹持夹(8),所述演示架板(1)的后端外表面固定安装有固定支撑筒(10),所述固定支撑筒(10)的后端外表面设置有一号定位钮(11)与二号定位钮(12),所述二号定位钮(12)位于一号定位钮(11)的下端,所述固定支撑筒(10)的下端内表面设置有可调支撑腿(6),所述可调支撑腿(6)的下端外表面固定连接有支撑底座(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法律教学的演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夹持夹(8)与信息板固定钮(3)之间设置有复位弹簧轴,所述固定夹持夹(8)的后端中部外表面通过复位弹簧轴与信息板固定钮(3)的前端外表面活动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法律教学的演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号定位钮(11)与固定支撑筒(10)之间开设有一号螺纹定位孔,所述一号定位钮(11)的一端外表面通过一号螺纹定位孔与固定支撑筒(10)的后端外表面活动连接,所述可调支撑腿(6)的外表面通过通过一号定位钮(11)与固定支撑筒(10)的内表面固定安装。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法律教学的演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二号定位钮(12)与固定支撑筒(10)之间开设有二号螺纹定位孔,所述二号定位钮(12)的一端外表面通过二号螺纹定位孔与固定支撑筒(10)的后端外表面活动连接,所述可调支撑腿(6)的外表面通过二号定位钮(12)与固定支撑筒(10)的内表面固定安装。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法律教学的演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底座(5)与可调支撑腿(6)的数量均为两组。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法律教学的演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演示架板(1)的内部设置有吸附磁粉,所述磁铁吸附块(7)的后端外表面通过吸附磁粉与演示架板(1)的前端外表面可拆卸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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