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缓冲器座组件及电梯有效
申请号: | 201822050109.2 | 申请日: | 2018-12-07 |
公开(公告)号: | CN209210121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8-06 |
发明(设计)人: | 钱磊;蒋勇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6B5/28 | 分类号: | B66B5/28 |
代理公司: | 上海浦一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11 | 代理人: | 戴广志 |
地址: | 200245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缓冲器座 电梯 底坑 正常位置 本实用新型 支撑面 撞击面 支撑 缓冲器 自动运行模式 安全性能 运行动作 运行模式 维修 安全 保证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缓冲器座组件,当缓冲器座处于正常位置时,电梯可以进入自动运行模式,当缓冲器座处于工作位置时,电梯仅可以进入维修运行模式,当缓冲器座既不处于正常位置也不处于工作位置时,禁止电梯任何运行动作;缓冲器座在正常位置时与撞击面相对的支撑面可牢靠的支撑在底坑上,缓冲器座在工作位置时与撞击面相对的支撑面可牢靠的支撑在底坑上,保证缓冲器受到撞击时可以得到有效的支撑。在底坑深度较小时可有效的保护底坑维修人员的安全,达到与标准底坑电梯同等的安全性能。本实用新型还涉及一种电梯。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电梯设备,具体涉及一种缓冲器座组件。本实用新型还涉及一种电梯。
背景技术
由于电梯设备需要经常进入底坑进行维修,为了保护进入底坑的维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普通电梯采用增大底坑深度,保证电梯撞击缓冲器时,底坑有一定的安全空间来保障维修人员安全。当项目由于地下管道限制时,往往无法下挖标准底坑深度,或者会耗费大量人力物力,浅底坑时又无法保障底坑维修人员的底坑维修时的人身安全。同样的,普通电梯采用较大的顶层空间距离来保证轿顶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当由于环境限制(如采光、规划等)只能做到矮顶层时,无法保障轿顶维修人员的底坑维修时的人身安全。
在公告号为CN101061051A的“在浅井底端电梯内用于保护操作者的安全装置及装有该装置的电梯”发明专利中,通过在底坑设置可绕固定转轴转动的撑柱来使电梯墩底时制造安全空间保护维修人员的安全。但由于结构限制,撑柱的底部处于悬空状态,通过两个转轴传递轿厢的撞击力,具有安全隐患。
公告号为CN101068742A的“设有可折叠起来的冲击吸收柱的电梯轿厢及相应的电梯”发明专利中,通过在轿底设置有可旋转折叠的缓冲柱来使电梯墩底时轿厢和底坑之间有一定的安全空间。但设置在轿底的可旋转折叠柱操作不便,无法预估轿厢停靠位置,并且进入底坑才能操作该旋转柱,操作上本身就具有被挤压的风险。
公告号为CN1572701A的“具有用于建立保护区的缓冲器的电梯设备和建立保护区的方法”发明专利中,通过附加一个缓冲设备,电梯正常运行时缓冲设备藏在轿厢与对重通路之间,需检修时旋转至阻挡轿厢及对重下行,制造底坑及轿顶安全空间。但该设备藏在轿厢与对重通路之间,且轿厢及对重与该缓冲设备之间还需预留足够的运动间隙,需要较大的井道平面尺寸。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成本低廉、操作简便的缓冲器座组件,在底坑深度较小时限制轿厢下行来有效的保护底坑维修人员的安全,达到与标准底坑电梯同等的安全性能。缓冲器座与缓冲器撞击时可以得到有效的固定和支撑,即使安装存在误差时也可以保证缓冲器座得到有效的支撑。同时缓冲器座的展开到工作状态或收回到正常状态可通过维保人员在层站侧操作完成,避免浅底坑时操作阻止装置时电梯失控带来的附加风险。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缓冲器座组件,包括:底座,固定在底坑上;第一缓冲器座,与底座活动连接,所述第一缓冲器座具有第一缓冲面,第二缓冲器座,与底座活动连接,所述第二缓冲器座具有第二缓冲面,第一开关,其接入电梯安全回路并监测缓冲器座组件是否处于正常位置,所述第一开关安装在所述底座上;第一开关接通器,安装在第一缓冲器座上,所述第一开关接通器在所述缓冲器座组件处于正常位置时与第一开关接通;第二开关,其接入电梯检修回路并监测缓冲器座是否处于工作位置,所述第二开关安装在所述底座上;第二开关接通器,安装在第二缓冲器座上,所述第二开关接通器在所述缓冲器座组件处于工作位置时与第二开关接通。
优选地,所述第一缓冲面在所述缓冲器座组件处于工作位置时与安装在轿厢或对重底部的缓冲器相对;所述第二缓冲面在所述缓冲器座组件处于正常位置时与安装在轿厢或对重底部的缓冲器相对。
优选地,所述缓冲第一缓冲面以及第二缓冲面上均设有缓冲器。
优选地,所述底座上设置有限位切换装置,所述限位切换装置用于使所述缓冲器座组件在正常位置和工作位置之间切换。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未经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22050109.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可调节缓冲器安装座
- 下一篇:一种电梯用减震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