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食品粉碎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821991614.0 | 申请日: | 2018-11-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9733664U | 公开(公告)日: | 2019-12-06 |
发明(设计)人: | 王旭宁;刘超;胡欣茂 | 申请(专利权)人: |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J43/046 | 分类号: | A47J43/046;A47J43/07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50117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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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切割单元 杯体 杯体内壁 食品原料 食品粉碎装置 本实用新型 杯体侧壁 杯体内部 控制杯 侧壁 底壁 匹配 切割 配合 保证 | ||
1.一种食品粉碎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杯体及深入杯体内部的切割单元,所述杯体容积小于500mL;
所述切割单元与杯体底部的之间的距离为5-10mm,与所述杯体侧壁之间的距离为2-5mm。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食品粉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杯体内部形状为倒置的去顶锥形,锥形斜度为2-3°;
所述切割单元得转动外径为50-65mm;所述杯体内侧底部直径为66-81mm;所述杯体口部直径为78-93mm;所述杯体内侧深度为100-121mm;
所述杯体内侧底部直径与杯体口部直径之比为0.6-0.75。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食品粉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单元包括至少三个刀片,其中至少一个为上翘刀片,至少一个为下压刀片。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食品粉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翘刀片的上翘角度为108-120°;所述下压刀片的下压角度为58-72°;并且所述下压刀片和/或上翘刀片的刃口朝下。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食品粉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翘刀片及下压刀片均包括连接端及自由端,且由连接端向自由端收缩,收缩角度为30-40°。
6.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食品粉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杯体底部与杯体侧壁形成过渡圆角或类圆角,所述下压刀片的尾端具有上翘段,所述上翘段与所述过渡圆角或类圆角形成仿形贴合。
7.如权利要求1-2、4-6中任一项所述的食品粉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杯体的内壁设有至少一个侧壁筋,所述侧壁筋为两侧具有不对称的斜面的条状凸起。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食品粉碎装置,其特征在于,位于所述侧壁筋的一侧的第一斜面的倾斜角度为40-50°;位于所述侧壁筋另一侧的第二斜面的倾斜角度为25-35°;所述切割单元的旋向的切向由第一斜面指向第二斜面。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食品粉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侧壁筋的顶部与杯体口部之间的距离不小于30mm;所述侧壁筋与所述杯体内侧底面之间形成有2至5°夹角。
10.如权利要求1-2、6、8、9中任一项所述的食品粉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杯体底部的形成有流体出口,所述杯体底部的上表面为向设置所述流体出口处倾斜的斜面,倾斜角度为1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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