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基于无人机大地面快速扫描放样规划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821867422.9 | 申请日: | 2018-11-14 |
公开(公告)号: | CN209131665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7-19 |
发明(设计)人: | 庄艳伟;程永志;马强;巨高权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C15/00 | 分类号: | G01C15/00;G01S19/14;B64C39/02;G05D1/1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710000 陕***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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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放样 红外激光发射器 扫描信息处理 摄像头 规划系统 快速扫描 大地面 本实用新型 安全便捷 垂直装置 地形限制 定位控制 飞行状态 扫描文件 云台系统 自动保持 规划图 配套的 智能化 阻尼器 准确率 导出 云台 自带 垂直 扫描 自动化 采集 保证 | ||
1.一种基于无人机大地面快速扫描放样规划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无人机、专用摄像头、红外激光发射器、BIM软件,所述无人机自带自稳云台系统和GPS定位控制功能,所述专用摄像头需要搭载所述无人机专用云台,用于辅助采集地面影像信息和过程监控,所述红外激光发射器带有自动保持垂直装置以及配套的阻尼器,保证无人机在任何飞行状态下所述红外激光发射器始终保持垂直和稳定状态,所述BIM软件将无人机采集到的扫描和放样信息直接导出形成规划图。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无人机大地面快速扫描放样规划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无人机作为扫描放样的平台和基站,可采用市场采购的标准无人机,固定翼、多旋翼均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无人机大地面快速扫描放样规划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专用摄像头和所述红外激光发射器均需搭载所述无人机专用云台,飞行过程中同时工作但互不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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