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影像投影用结构体和透明屏幕有效
申请号: | 201821554445.4 | 申请日: | 2018-09-21 |
公开(公告)号: | CN208872998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5-17 |
发明(设计)人: | 满居畅子;小森敦;垰幸宏 | 申请(专利权)人: | AGC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3B21/60 | 分类号: | G03B21/60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温剑;董庆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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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结构体 反射层 透明层 影像投影 凹凸表面 透明屏幕 金属 无机物 本实用新型 反射型影像 可见光 方式配置 耐候性 透视率 夹持 配置 投影 赋予 | ||
1.影像投影用结构体,其具备
具有凹凸表面的第1透明层、
配置于所述第1透明层的所述凹凸表面上的由Al、Cr、Mo、In、Ni、Ta、Ti、Cu、W或Al合金构成的反射层、
配置于所述反射层上的第2透明层、
在所述第1透明层和所述反射层之间以及所述反射层和所述第2透明层之间的至少一者中以与所述反射层接触的方式配置的由除了构成所述反射层的金属以外的无机物构成的层,
该影像投影用结构体的可见光透射率为5~90%的范围。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影像投影用结构体,其特征在于,所述无机物能够使得以在由钠钙玻璃构成的板厚2mm的玻璃板上形成了厚70nm的无机物层的具有无机物层的玻璃板测定的可见光透射率在90%以上。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影像投影用结构体,其特征在于,所述无机物是金属氧化物。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影像投影用结构体,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氧化物是氧化铝、氧化硅、氧化钛、氧化锌、氧化铌或掺锡氧化铟。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影像投影用结构体,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氧化物是氧化硅。
6.如权利要求1、2、4和5中任一项所述的影像投影用结构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第1透明层和所述反射层之间以及所述反射层和所述第2透明层之间均具有所述由无机物构成的层。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影像投影用结构体,其特征在于,配置于所述第1透明层和所述反射层之间的由无机物构成的层的膜厚为1~50nm,配置于所述反射层和所述第2透明层之间的由无机物构成的层的膜厚为1~50nm。
8.如权利要求1、2、4、5和7中任一项所述的影像投影用结构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第1透明层的所述凹凸表面的算术平均粗糙度Ra为0.01~20μm,最大PV值为0.1~50μm。
9.如权利要求1、2、4、5和7中任一项所述的影像投影用结构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层的所述第2透明层侧的表面与所述第1透明层的所述凹凸表面在实质上是共形的。
10.如权利要求1、2、4、5和7中任一项所述的影像投影用结构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第2透明层的与所述反射层相反侧的表面比所述反射层侧的表面更为平滑。
11.如权利要求1、2、4、5和7中任一项所述的影像投影用结构体,其特征在于,可见光透射率为30~85%的范围,雾度为1~15%的范围。
12.透明屏幕,其特征在于,具备透明基板和配置于所述透明基板的表面的权利要求1~11中任一项所述的影像投影用结构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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