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雾化器及电子烟有效
| 申请号: | 201821435143.5 | 申请日: | 2018-09-03 |
| 公开(公告)号: | CN208837109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5-10 |
| 发明(设计)人: | 刘建福;钟科军;郭小义;黄炜;尹新强;易建华;周永权 | 申请(专利权)人: |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 主分类号: | A24F47/00 | 分类号: | A24F47/00 |
| 代理公司: | 长沙正奇专利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43113 | 代理人: | 卢宏;李美丽 |
| 地址: | 410007 湖南省***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吸嘴 活动件 吸嘴座 进气孔 雾化器 顶杆 气管 按压 本实用新型 进气通道 电子烟 过气孔 进气量 滑槽 可轴向移动 倾斜滑槽 外壳顶部 用户体验 周向转动 不连通 可改变 外侧壁 底端 对位 固连 下段 注油 连通 转动 相抵 驱动 |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雾化器及电子烟,其中雾化器包括外壳和吸嘴,外壳顶部设有吸嘴座,吸嘴座上开设进气孔,外壳内设有气管,气管内设有进气通道,吸嘴下段置于吸嘴座内并可轴向移动,吸嘴座内设有可周向转动的活动件,气管一端与活动件固连,活动件上开设用于连通进气孔与进气通道的过气孔,吸嘴底端设有至少一个顶杆,活动件外侧壁设有与顶杆相对应的倾斜滑槽;顶杆与滑槽一一对应相抵接;滑槽与吸嘴之间不连通;按压吸嘴驱动活动件转动可改变进气孔与过气孔的对位面积。本实用新型按压吸嘴即可调节进气量,操作简单方便,调节力度和进气量容易把控;调气过程不会误开注油盖,用户体验好。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特别涉及一种雾化器及电子烟。
背景技术
现有的雾化器包括外壳,外壳顶部设有吸嘴座,吸嘴座上连有吸嘴,吸嘴座上开设进气孔,外壳内设有进气通道、出气通道、产烟单元、用于雾化产烟单元以获得烟雾的雾化单元,进气孔、进气通道、产烟单元、出气通道、吸嘴依次相通。雾化器工作时,气流从进气孔进入,通过进气通道后带走产烟单元产生的烟雾,依次通过出气通道和吸嘴进入用户口腔。
为满足不同肺活量用户的需求,需要调节气流通道的气流量。通常的解决方案是在吸嘴座上与进气孔对应的位置套设一个调气环,调气环上开设调气孔,转动调气环,可以调节调节孔与进气孔之间的对位面积,从而实现对气流通道气流量的调节。
现有的这种结构的雾化器具有以下缺点:
第一,调气环的手持部面积较小,在旋转调气过程中,由于不好着力,因而不好把控调节力度,很难调节到合适的进气量,操作不方便,用户体验差。
第二,若吸嘴座兼用作注油盖,则调气过程容易误开注油盖,导致烟油漏出,同时由于油仓失去负压,导油棉导油速度过快,容易吸到烟油。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雾化器及电子烟,按压吸嘴即可调节进气量,操作简单方便,调节进气量容易把控,用户体验好。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雾化器,包括外壳和吸嘴,外壳顶部设有吸嘴座,吸嘴座上开设进气孔,外壳内设有气管,气管内设有进气通道,其结构特点是吸嘴下段置于吸嘴座内并可轴向移动,吸嘴座内设有可周向转动的活动件,气管一端与活动件固连,活动件上开设用于连通进气孔与进气通道的过气孔,吸嘴底端设有至少一个顶杆,活动件外侧壁设有与顶杆相对应的倾斜滑槽;顶杆与滑槽一一对应相抵接;滑槽与吸嘴之间不连通;按压吸嘴驱动活动件转动可改变进气孔与过气孔的对位面积。
滑槽与吸嘴之间不连通,可防止漏气。初始状态时,吸嘴上的顶杆抵接在活动件上滑槽的最高点处。当需要调节进气量时,按压吸嘴,当吸嘴受力向下移动时,顶杆与滑槽的抵接点处产生一个向下的力,这个向下的力可分解为一个沿滑槽表面从高到低有滑动趋势的第一分力、以及与该第一分力垂直的第二分力,但由于吸嘴只做轴向移动,所以活动件在该抵接点处受到与第一分力相反方向的第三分力;在吸嘴向下移动的过程中第三分力驱动活动件周向转动,直至顶杆从滑槽的最高点移动至最低点,从而改变进气孔与过气孔的对位面积,即实现对进气量的调节,方便在肺吸和口吸之间切换,符合不同肺活量用户的需求。本实用新型中,由于调气时的着力处为吸嘴,按压吸嘴即可实现调气,因而操作简单方便,调节力度容易把控,用户体验好。
进一步地,还包括使吸嘴向上复位的复位机构。
作为一种优选方式,所述复位机构包括压簧,压簧一端与吸嘴座相抵接,压簧另一端与吸嘴相抵接。
当解除对吸嘴的按压作用时,在压簧回复力的作用下,吸嘴回到初始状态,等待下一次的按压调气动作。
进一步地,所述活动件上具有设于滑槽最低端的用于限制顶杆移动的限位部。
当顶杆达到滑槽的最低点时,通过限位部对顶杆限位,防止活动件继续转动。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21435143.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