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尘桶及具有其的手持式清洁设备有效
| 申请号: | 201821244536.8 | 申请日: | 2018-08-03 |
| 公开(公告)号: | CN209252669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8-16 |
| 发明(设计)人: | 乔亮;卢泽辉;罗光忠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47L5/24 | 分类号: | A47L5/24;A47L9/16;A47L9/22;A47L9/3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磐华律师事务所 11336 | 代理人: | 董巍;刘明霞 |
| 地址: | 100192 北京市海淀区黑泉路8号1***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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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尘桶 尘桶盖 手持式清洁设备 弹性定位件 定位槽 本实用新型 顶部开口 容纳空间 可拆卸 旋转扣合 预定位置 地连接 连通 延伸 覆盖 配合 保证 | ||
1.一种尘桶,用于手持式清洁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尘桶包括:
尘桶主体,所述尘桶主体具有容纳空间以及与所述容纳空间连通的顶部开口;
尘桶盖,所述尘桶盖通过旋转扣合的方式可拆卸地连接至所述尘桶主体上并覆盖所述顶部开口;
所述尘桶主体和所述尘桶盖中的一个设置有定位槽,另一个设置有弹性定位件,在所述尘桶盖连接至所述尘桶主体的状态下,当所述尘桶盖相对于所述尘桶主体沿周向处于预定位置时,所述弹性定位件延伸进入所述定位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尘桶,其特征在于,所述尘桶主体和所述尘桶盖中的一个设置有沿周向延伸的连接槽,另一个设置有沿周向延伸的连接筋。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尘桶,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槽的一端封闭,当所述连接筋的端部抵接所述连接槽的封闭端时,所述尘桶盖相对于所述尘桶主体沿周向位于所述预定位置。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尘桶,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槽和所述弹性定位件为多个并沿周向间隔设置。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尘桶,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槽和所述弹性定位件沿周向均匀或非均匀地间隔设置并一一对应。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尘桶,其特征在于,相邻的所述定位槽之间在所述周向的圆心角小于所述连接筋在所述周向上所对应的圆心角。
7.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尘桶,其特征在于,所述尘桶盖和所述尘桶主体中的一个上设置有对齐标志,另一个上沿周向间隔设置有锁紧标志和解锁标志;
当所述尘桶盖相对于所述尘桶主体沿周向位于所述预定位置时,所述对齐标志与所述锁紧标志对齐,当所述连接筋脱离所述连接槽时,所述对齐标志与所述解锁标志对齐。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尘桶,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槽和所述弹性定位件中的至少一个具有圆滑的过渡面。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尘桶,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定位件与所述尘桶盖或所述尘桶主体一体成型。
10.一种手持式清洁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持式清洁设备包括:
设备主体;和
如权利要求1至9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尘桶,所述尘桶可拆卸地设置于所述设备主体内。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手持式清洁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持式清洁设备还包括:
抽吸单元,所述抽吸单元沿第一轴线相对于所述设备主体水平向前延伸
手柄,所述手柄直接或间接地连接在所述设备主体的后部,并且所述手柄的上端比下端更靠近所述设备主体,所述手柄具有相对于竖直方向倾斜延伸的手柄轴线;
电源,所述电源设置于所述手柄的上方并从所述设备主体向后突出;以及
气流发生装置,所述气流发生装置设置于所述手柄的下方并从所述设备主体向后突出,所述气流发生装置与所述抽吸单元连通;
其中,在平行于前后方向的竖直平面上,手柄轴线的投影位于气流发生装置的投影范围之外。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手持式清洁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气流发生装置位于所述手柄轴线的前侧且位于所述设备主体的后侧。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手持式清洁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持式清洁设备还包括过滤装置,所述过滤装置位于所述气流发生装置的后部并与所述气流发生装置连通,所述手柄轴线延伸通过所述过滤装置的至少一部分。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手持式清洁设备,其特征在于,在水平面上,所述手柄轴线在手柄的上、下端之间的部分的投影位于所述气流发生装置和所述过滤装置的投影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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