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黑臭水体净化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1821201521.3 | 申请日: | 2018-07-26 |
| 公开(公告)号: | CN208948971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6-07 |
| 发明(设计)人: | 韩全;张恒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东益诺欧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C02F3/34 | 分类号: | C02F3/34;C02F3/32;C02F101/30 |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颜希文;宋静娜 |
| 地址: | 510000 广东省广州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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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生物载体单元 水体净化装置 固定顶板 中心杆 固定底座 污染水体 本实用新型 二次污染 光催化剂 生物降解 生物载体 稳定性强 整套装置 光催化 易拆卸 上端 河涌 降解 下端 泄洪 生态系统 串联 水体 垂直 航运 修复 河流 应用 | ||
1.一种黑臭水体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固定底座、生物载体单元和固定顶板;所述生物载体单元为一个或多个,每个生物载体单元由多个生物载体以一定的垂直间距串联在同一根中心杆上形成,所述生物载体单元的下端通过中心杆与固定底座相连,所述生物载体单元的上端通过中心杆与所述固定顶板相连;当所述生物载体单元为多个时,所述生物载体单元各自以一定的水平间距通过各自的中心杆共同固定于固定底座和固定顶板上;所述固定顶板上设有光催化剂。
2.如权利要求1所述黑臭水体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曝气装置;所述曝气装置与微孔曝气管Ⅰ相连,所述微孔曝气管Ⅰ与固定底座上固定连接。
3.如权利要求2所述黑臭水体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心杆上固定设有微孔曝气管Ⅱ,所述微孔曝气管Ⅱ与微孔曝气管Ⅰ相连通。
4.如权利要求1所述黑臭水体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生物载体上设有聚合物基质层,所述聚合物基质层上设有营养物质层,所述营养物质层上设有微生物层。
5.如权利要求4所述黑臭水体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微生物层中的微生物为硝化细菌和/或产硫菌。
6.如权利要求4所述黑臭水体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生物载体为多孔可漂浮结构;所述生物载体的孔隙率为90%。
7.如权利要求1所述黑臭水体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生物载体的中心设有中心孔,多个生物载体通过中心孔经中心杆串联固定;所述生物载体的直径为20~60mm。
8.如权利要求7所述黑臭水体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生物载体的直径为40mm。
9.如权利要求1所述黑臭水体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垂直间距为20~2000mm。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黑臭水体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垂直间距为200~1500mm。
11.如权利要求9所述黑臭水体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垂直间距为500~1000mm。
12.如权利要求1所述黑臭水体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间距为200~3000mm。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黑臭水体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间距为200~2500mm。
14.如权利要求12所述黑臭水体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间距为500~1000mm。
15.如权利要求1所述黑臭水体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生物载体单元为至少2个,每个生物载体单元包含至少3个生物载体单元。
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黑臭水体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生物载体单元为至少5个,每个生物载体单元包含3~8个生物载体单元。
17.如权利要求15所述黑臭水体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生物载体单元为5个,每个生物载体单元包含7个生物载体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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