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具有组合固定机构的虚拟现实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821088089.1 | 申请日: | 2018-07-10 |
公开(公告)号: | CN208705575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4-05 |
发明(设计)人: | 龙寿伦;李耀辉;熊旭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多哚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27/01 | 分类号: | G02B27/01 |
代理公司: | 北京弘权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63 | 代理人: | 逯长明;许伟群 |
地址: | 518057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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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固定装置 柱形 限位固定装置 虚拟现实设备 光学系统 组合固定 安装区 固定机构 固定作用 占用空间 便携的 质轻 力学 申请 | ||
1.一种具有组合固定机构的虚拟现实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面部侧的后壳(1),对称设于后壳(1)两端的两个镜腿(2),与所述后壳(1)连接的前壳(3),由所述后壳(1)和所述前壳(3)围成的容置腔,内置于所述容置腔的光学系统(4)以及用于固定所述光学系统(4)的组合固定机构(5);
所述光学系统(4)包括镜头模组(41)、显示屏支撑架(42)以及显示屏(43);
所述后壳(1)沿后壳中心线(11)对称设置有两个目镜孔(12);
所述镜头模组(41)、显示屏支撑架(42)以及显示屏(43)由面部侧向外依次堆叠设置于所述目镜孔(12)上;
所述目镜孔(12)的边缘(121)与所述后壳(1)的边缘(13)之间的后壳内壁(14)形成安装区;所述安装区包括内侧安装区(141)和外侧安装区(142);所述内侧安装区(141)位于所述目镜孔(12)的垂直中心线(122)与后壳中心线(11)之间,所述外侧安装区(142)位于所述目镜孔(12)的垂直中心线(122)与所述后壳(1)的边缘(13)之间;
所述组合固定机构(5)包括不同时固定于所述内侧安装区(141)或所述外侧安装区(142)的至少一个限位固定装置(51)和至少两个柱形固定装置(5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虚拟现实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后壳(1)包括与鼻梁接触的“几”字形中心曲面(15);所述中心曲面(15)包括关于所述后壳中心线(11)对称的两侧部(150);所述侧部(150)从顶点(1501)平滑下落到所述后壳(1)的最低点(1502);所述限位固定装置(51)固定于所述侧部(150)对应的内侧安装区(141)上。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虚拟现实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侧部(150)包括所述顶点(1501)与第一拐点(1503)之间的第一缓行部(151)、所述第一拐点(1503)与第二拐点(1504)之间的陡行部(152)以及所述第二拐点(1504)与后壳最低点(1502)之间的第二缓行部(153);所述限位固定装置(51)固定于所述陡行部(152)对应的内侧安装区(141)上。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虚拟现实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区内设有直型加强机构(143);所述限位固定装置(51)固定于所述直型加强机构(143)。
5.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虚拟现实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固定装置(51)包括支架限位部(511)和前壳限位部(512);所述支架限位部(511)设有用于固定所述显示屏支撑架(42)的内向卡槽(5111),所述前壳限位部(512)设有用于卡扣所述前壳(3)的外向卡槽(5121)。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虚拟现实设备,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显示屏支撑架(42)与所述内向卡槽(5111)对应的位置处设有缓冲凸起(421)。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虚拟现实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柱形固定装置(52)与所述限位固定装置(51)位于同一圆周轨迹;所述圆周轨迹与所述目镜孔(12)具有同一圆心;所述柱形固定装置(52)中,存在至少一对柱形固定装置(52)分别位于所述圆周轨迹同一条直径的两端。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虚拟现实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固定机构(5)包括一个限位固定装置(51)和三个柱形固定装置(52);其中,两个所述柱形固定装置(52)居中对称设置于所述圆周轨迹的上半部分轨迹上。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虚拟现实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三个柱形固定装置(52)中的第三个柱形固定装置(52)位于所述外侧安装区(142)。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虚拟现实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固定机构(5)还包括与所述柱形固定装置(52)一体成型的延伸部(53),所述延伸部(53)的底部与所述安装区固定,并从所述柱形固定装置(52)向指定方向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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