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高分辨率全天候的定焦监控镜头有效
申请号: | 201820960095.5 | 申请日: | 2018-06-21 |
公开(公告)号: | CN208314312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1-01 |
发明(设计)人: | 李明;洪丽娟;袁熠 | 申请(专利权)人: | 公安部第三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G02B13/18 | 分类号: | G02B13/18 |
代理公司: | 上海智信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1002 | 代理人: | 王洁;郑暄 |
地址: | 200031***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透镜 定焦监控镜头 高分辨率 本实用新型 双胶合透镜 弯月形透镜 光学镜片 双凹透镜 双凸透镜 红外光 胶合 视频监控系统 安全防范 透雾功能 依次设置 滤波片 透过率 光阑 物方 像方 像面 紧凑 组装 玻璃 加工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高分辨率全天候的定焦监控镜头,包括:从物方至像方依次设置光阑、弯月形透镜、双胶合透镜、双凸透镜、双凹透镜以及K9玻璃型滤波片,所述双胶合透镜由HZK4玻璃型透镜和第二透镜胶合制成,所述弯月形透镜和所述双凸透镜由第一光学镜片材料制成,所述第二透镜和所述双凹透镜由第二光学镜片材料制成。采用本实用新型的高分辨率全天候的定焦监控镜头,结构简单、紧凑、像面稳定性高,红外光透过率高、易于加工组装、且具有光学透雾功能,便于配合使用在各类安全防范视频监控系统中。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安全防范领域,尤其涉及视频监控领域,具体是指一种高分辨率全天候的定焦监控镜头。
背景技术
在安全防范视频监控摄像机中,光学镜头可使被监控的物体清晰的成像在传感器上,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定焦镜头无需电动变焦即可悄无声息地将目标尽收眼底,又由于定焦镜头的结构紧凑简易、分辨率高、成本低廉以及像面稳定性高等特点,定焦镜头在安防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为了满足在雾气、灰尘、烟雾、雨雪等特殊天气条件的不间断连续监控,要求镜头在近红外光(700nm~950nm)波段的透过率非常高,且同时具有的全天候高分辨率的成像能力。在上述特殊天气条件下,普通镜头只能得到模模糊糊的画面,有效可视距离会在恶劣气环境下会大大缩短,由于近红外光线具有穿透大气能力强的特性,这种通过特殊光学设计的全天候可透雾定焦镜头配合高分辨率监控摄像机使用,可拍摄到高分辨率清晰的远距离图像。
若需要提高可透雾镜头的红外光高透光能力以及高分辨率成像能力,必须对镜头的光学系统进行复杂化设计,即增加镜头的片数,如果系统的片数增加过多,会影响镜头的透过率,通过引用非球面技术,可以在保持镜头的总片数和玻璃总厚度不变、成像质量不变的情况下,提高镜头的高分辨率可透雾能力。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了上述现有技术的缺点,提供了一种能够清晰成像的高分辨率全天候的定焦监控镜头。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高分辨率全天候的定焦监控镜头具有如下构成:
该高分辨率全天候的定焦监控镜头,其主要特点是,所述的镜头包括:从物方至像方依次设置光阑、弯月形透镜、双胶合透镜、双凸透镜、双凹透镜以及K9玻璃型滤波片,所述双胶合透镜由HZK4玻璃型透镜和第二透镜胶合制成,所述弯月形透镜和所述双凸透镜由第一光学镜片材料制成,所述第二透镜和所述双凹透镜由第二光学镜片材料制成,所述镜头中任意相邻透镜之间的距离由大到小依次为:
所述第二透镜的近物侧与所述弯月形透镜的远物侧之间的距离、所述双凸透镜的近物侧与所述第二透镜的远物侧之间的距离、所述弯月形透镜的近物侧与所述光阑之间的距离、所述双凹透镜的近物侧与所述双凸透镜的远物侧之间的距离、所述K9玻璃型滤波片的近物侧与所述双凹透镜的远物侧之间的距离、所述HZK4玻璃型透镜的近物侧与所述弯月形透镜的远物侧之间的距离。
该高分辨率全天候的定焦监控镜头中,所述第一光学镜片材料为HQF3玻璃。
该高分辨率全天候的定焦监控镜头中,所述第二光学镜片材料为ZF6玻璃。
该高分辨率全天候的定焦监控镜头中,所述第二透镜的近物侧与所述弯月形透镜的远物侧之间的距离为5.9mm,所述双凸透镜的近物侧与所述第二透镜的远物侧之间的距离为2.4mm,所述弯月形透镜的近物侧与所述光阑之间的距离为2mm,所述双凹透镜的近物侧与所述双凸透镜的远物侧之间的距离为1.372mm,所述K9玻璃型滤波片的近物侧与所述双凹透镜的远物侧之间的距离1mm,所述HZK4玻璃型透镜的近物侧与所述弯月形透镜的远物侧之间的距离为0.9mm。
该高分辨率全天候的定焦监控镜头中,所述弯月形透镜的近物侧球面半径为-8.6569mm,所述弯月形透镜的远物侧球面半径为-11.3285mm,所述弯月形透镜的中心厚度为3.4mm。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公安部第三研究所,未经公安部第三研究所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20960095.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