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具有视频对焦取景功能的智能安全帽有效
申请号: | 201820929863.0 | 申请日: | 2018-06-15 |
公开(公告)号: | CN208371056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1-15 |
发明(设计)人: | 毛扬 | 申请(专利权)人: | 智均安(苏州)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2B3/04 | 分类号: | A42B3/0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15000 江苏省苏州市***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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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红色激光 摄像头 对焦 视频 取景模块 安全帽本体 本实用新型 智能安全帽 取景功能 取景 放射状设置 固定设置 场视角 正前方 紧靠 拍录 摄像 拍摄 | ||
1.一种具有视频对焦取景功能的智能安全帽,包括安全帽本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帽本体的正前方固定设置有视频对焦取景模块,该视频对焦取景模块包括摄像头、中心红色激光头、第一红色激光头、第二红色激光头、第三红色激光头、第四红色激光头;所述摄像头设置于视频对焦取景模块的中心,所述中心红色激光头设置于摄像头旁,并与摄像头紧靠;所述第一红色激光头、第二红色激光头、第三红色激光头、第四红色激光头呈放射状设置于摄像头的四周,并且第一红色激光头、第二红色激光头、第三红色激光头、第四红色激光头形成的场视角与摄像头的摄像范围一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视频对焦取景功能的智能安全帽,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心红色激光头与视频对焦取景模块的中轴重合,用于定中心位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具有视频对焦取景功能的智能安全帽,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红色激光头位于视频对焦取景模块的左上位置。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具有视频对焦取景功能的智能安全帽,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红色激光头位于视频对焦取景模块的右上位置,并与第一红色激光头处于同一水平面。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具有视频对焦取景功能的智能安全帽,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红色激光头位于左下位置,并与第一红色激光头处于同一竖直面。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具有视频对焦取景功能的智能安全帽,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红色激光头位于右下位置,并与第二红色激光头处于同一竖直面、与第三红色激光头处于同一水平面。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视频对焦取景功能的智能安全帽,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红色激光头/第二红色激光头的激光方向与中轴方向之间的视场角为α。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具有视频对焦取景功能的智能安全帽,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红色激光头/第四红色激光头的激光方向与中轴方向之间的视场角为β。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具有视频对焦取景功能的智能安全帽,其特征在于:所述视场角α与β形成的视频对焦取景模块的场视角与摄像头的摄像范围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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