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终端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820813555.1 | 申请日: | 2018-05-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8188854U | 公开(公告)日: | 2018-12-04 |
发明(设计)人: | 林娜;李宁 | 申请(专利权)人: | 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K9/00 | 分类号: | G06K9/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友联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43 | 代理人: | 尚志峰;汪海屏 |
地址: | 519085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连接槽 金属连接部 搭接部 安装孔 金属 指纹 金属外壳 盖板 模组安装 终端设备 槽口 模组 本实用新型 效果稳定 凸出的 孔壁 适配 保证 | ||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终端设备,包括:金属外壳,在金属外壳上开设有安装孔,且在安装孔的孔壁上设置有凸出的金属搭接部;在指纹模组的盖板的底面上开设有连接槽,连接槽的槽口面积小于连接槽的槽底面积;金属连接部设置在连接槽内并与连接槽相适配;在指纹模组安装至安装孔时,盖板搭设在金属搭接部上,金属搭接部与金属连接部相连接。由于连接槽的槽口面积小于连接槽的槽底面积,这样金属连接部不易从连接槽内脱落,在指纹模组安装至安装孔时,将盖板搭设在金属搭接部上,通过金属搭接部与金属连接部相连接,使得指纹模组与金属外壳相连接,在连接后金属连接部不易从连接槽内脱落,保证了连接效果稳定。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通讯设备领域,更具体而言,涉及一种终端设备。
背景技术
在目前的终端设备中,当其具有指纹模块时,指纹模块中的指纹盖板一般需要设置为玻璃材质,这样金属材质的外壳与玻璃材质的盖板之间由于材质差异,连接方式大多只能通过胶层进行粘结,这样的连接方式往往会使得连接效果不尽如人意。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旨在至少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之一。
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终端设备。
鉴于上述,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终端设备,终端设备包括:金属外壳,在金属外壳上开设有安装孔,且在安装孔的孔壁上设置有至少一个凸出的金属搭接部;指纹模组,在指纹模组的盖板的底面上开设有至少一个连接槽,连接槽的槽口面积小于连接槽的槽底面积;至少一个金属连接部,金属连接部设置在连接槽内并与连接槽相适配;其中,在指纹模组安装至安装孔时,盖板搭设在金属搭接部上,金属搭接部与金属连接部相连接。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终端设备包括金属外壳、指纹模组和至少一个金属连接部,在金属外壳上开设有安装孔,安装孔用于安装指纹模组,在安装孔的孔壁上设置有至少一个凸出的金属搭接部,金属搭接部为向安装孔的轴线方向凸出,在指纹模组的盖板的底面上开设有至少一个连接槽,并且使得连接槽的槽口面积小于连接槽的槽底面积,连接槽的槽口设置在盖板的底面上,至少一个金属连接部,其设置在连接槽内并与连接槽相适配,由于连接槽的槽口面积小于连接槽的槽底面积,这样金属连接部不易从连接槽内脱落,优选地,金属连接部可以为在熔融状态时注入连接槽内,这样其凝固后便不易从连接槽内脱落,在指纹模组安装至安装孔时,将盖板搭设在金属搭接部上,并且使得金属搭接部与金属连接部位置相对应,通过金属搭接部与金属连接部相连接,使得指纹模组与金属外壳相连接,优选地,金属搭接部与金属连接部由于都为金属材质,因此可以通过焊接相连接,并且在连接后,金属连接部也不易从连接槽内脱落,保证了连接效果稳定。
另外,根据本实用新型上述技术方案提供的一种终端设备还具有如下附加技术特征:
在上述任一技术方案中,优选地,金属搭接部的高度小于安装孔的高度,盖板搭设在金属搭接部上后,盖板的顶面与金属外壳的顶面相平齐。
在该技术方案中,将金属搭接部的高度设置为小于安装孔的高度,使得金属搭接部与安装孔不在同一平面上,这样金属搭接部与安装孔可以形成台阶面,台阶面的高度与盖板的高度相同,这样盖板搭设在金属搭接部时,可以使得盖板的顶面与金属外壳的顶面相平齐,这样就保证在盖板不会突出于金属外壳,而是位于同一平面内,这样在用户触摸盖板时,便不会被凸出的盖板边沿或凸出的安装孔边沿划伤,提高了用户体验。
在上述任一技术方案中,优选地,连接槽的数量为多个,多个连接槽呈环形均匀分布在盖板的底面上。
在该技术方案中,将连接槽的数量设置为多个,并且金属连接部的数量与连接槽的数量相适配,这样通过提高连接槽及金属连接部的数量,以提高盖板与金属外壳之间的连接效果。
可以想到地,将多个连接槽呈环形均匀分布在盖板的底面上,并且靠近盖板的边沿,这样可以保证盖板的各处都可以得到固定,同时可以保证用于连接的连接槽不会占用盖板底面过多的空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未经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20813555.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奶牛面部识别装置
- 下一篇:终端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