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壳体结构及具有该结构的移动终端有效
申请号: | 201820769151.7 | 申请日: | 2018-05-22 |
公开(公告)号: | CN208461886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2-01 |
发明(设计)人: | 胡志勤 | 申请(专利权)人: |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18 | 分类号: | H04M1/18;H04M1/02;H05K5/02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恒申知识产权事务所(普通合伙) 44312 | 代理人: | 欧志明 |
地址: | 52386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下盖 上盖 移动终端 转角处 扣槽 扣耳 本实用新型 壳体结构 装配 空缺 扣位结构 口扣合 体结构 盖合 壳体 种壳 变形 应用 | ||
1.一种壳体结构,包括上盖和下盖,所述上盖的转角处设有扣耳,所述下盖的转角处设有扣槽,所述上盖盖合在所述下盖上时,所述扣耳扣插在所述扣槽中,其特征在于,所述下盖的至少一个转角处设有避空缺口,所述避空缺口位于所述扣槽的正上方;装配时,所述扣耳经由所述避空缺口扣合装配至所述扣槽中。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壳体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盖与所述下盖均为矩形形状,所述上盖的四个转角处均设有扣耳,所述下盖上设有与所述扣耳一一对应的所述扣槽,且所述下盖的四个转角处均设有所述避空缺口。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壳体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盖与所述下盖均为矩形形状,所述上盖的四个转角处均设有扣耳,所述下盖上设有与所述扣耳一一对应的所述扣槽,所述上盖还设有用于安装显示屏幕的安装嵌口,相对于显示屏幕的显示表面,所述下盖的下侧的两个转角处均设有避空缺口。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壳体结构,其特征在于,相对于显示屏幕的显示表面,所述上盖的上侧的两个转角和所述下盖的上侧的两个转角均为直角,所述上盖的下侧的两个转角和所述下盖的下侧的两个转角均为圆角,其中,在所述上盖的圆角转角处,各个所述扣耳位于相应转角的其中一个侧边位置处,在所述下盖的圆角转角处,各个所述扣槽位于相应转角的其中一个侧边位置处,各个所述避空缺口与相应的所述扣槽对应设置。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壳体结构,其特征在于,相对于显示屏幕的显示表面,所述上盖的上侧的两个转角和所述下盖的上侧的两个转角均为直角,所述上盖的下侧的两个转角和所述下盖的下侧的两个转角均为圆角,其中,在所述上盖的圆角转角处,各个所述扣耳沿着相应的转角延伸且跨接于相应转角的两条转角边,在所述下盖的圆角转角处,各个所述扣槽沿着相应的转角延伸且跨接于相应转角的两条转角边,且各个所述避空缺口沿着相应的转角延伸且跨接于相应转角的两条转角边以与相应的所述扣槽对应设置。
6.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壳体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盖与所述下盖的各个转角均为圆角,各个所述扣耳位于相应转角的其中一个侧边位置处,各个所述扣槽位于相应转角的其中一个侧边位置处,且各个所述扣耳与各个所述扣槽一一对应。
7.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壳体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盖与所述下盖的各个转角均为圆角,各个所述扣耳沿着相应的转角延伸且跨接于相应转角的两条转角边,各个所述扣耳与各个所述扣槽一一对应,各个所述避空缺口沿着相应的转角延伸且跨接于相应转角的两条转角边。
8.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壳体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盖与所述下盖的各个转角均为圆角,相对于显示屏幕的显示表面,所述上盖的上侧的两个转角处的所述扣耳设于该转角的其中一个侧边,所述上盖的下侧的两个转角处的所述扣耳沿着相应的转角延伸且跨接于相应转角的两条转角边,所述下盖的上侧的两个转角的所述扣槽与相应的所述扣耳一一对应地设于该转角的其中一个侧边,所述下盖的下侧的两个转角处的避空缺口与相应的所述扣耳一一对应地沿着该转角延伸且跨接于该转角的两条转角边。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壳体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盖与所述下盖均为矩形形状,所述上盖的四个转角处均设有扣耳,所述下盖上设有与所述扣耳一一对应的所述扣槽,所述上盖还设有用于安装显示屏幕的安装嵌口,相对于显示屏幕的显示表面,所述下盖的下侧的两个转角的其中一个转角处设有与相应的所述扣耳对应的所述避空缺口。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壳体结构,其特征在于,相对于显示屏幕的显示表面,所述上盖的上侧的两个转角和所述下盖的上侧的两个转角均为直角,所述上盖的下侧的其中一个转角为直角另一个转角为圆角,所述下盖的下侧的两个转角与所述上盖的下侧的两个转角相适配设置,在所述上盖的圆角转角处,所述扣耳位于相应转角的其中一个侧边位置处,在所述下盖的圆角转角处,所述扣槽位于相应转角的其中一个侧边位置处,且所述避空缺口与相应的所述扣槽对应设置。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未经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20769151.7/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VR头戴设备
- 下一篇:一种手机壳体结构及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