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可更换锅湿法制粒机有效
| 申请号: | 201820718622.1 | 申请日: | 2018-05-15 |
| 公开(公告)号: | CN208465827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2-05 |
| 发明(设计)人: | 杨松;张富;李雄柏;梁丽颖;余秋龙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江南制药机械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01J2/10 | 分类号: | B01J2/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驰纳智财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67 | 代理人: | 谢亮 |
| 地址: | 325200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经济开发***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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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制粒锅 圆孔 湿法制粒机 卡箍接头 可更换 本实用新型 药品生产 占地空间 下端 节约 | ||
1.一种可更换锅湿法制粒机,包括制粒锅(4)和机架(2),制粒锅(4)的下端开有圆孔;机架(2)的顶部开有圆孔,其特征在于:制粒锅(4)上的圆孔与机架(2)顶部的圆孔通过卡箍接头(6)连接在一起。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更换锅湿法制粒机,其特征在于:卡箍接头(6)包括接头上体(61)和接头下体(64)。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更换锅湿法制粒机,其特征在于:接头上体(61)与接头下体(64)扣合在一起。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更换锅湿法制粒机,其特征在于:接头上体(61)与接头下体(64)均为带有台阶的管件结构。
5.如权利要求2-4中任一项所述的可更换锅湿法制粒机,其特征在于:接头上体(61)的边缘处开有凹槽(62);接头下体(64)的边缘处设有凸块(63)。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可更换锅湿法制粒机,其特征在于:凸块(63)与凹槽(62)配合。
7.如权利要求2-4中任一项所述的可更换锅湿法制粒机,其特征在于:接头上体(61)与接头下体(64)均选用食品级不锈钢材料。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更换锅湿法制粒机,其特征在于:制粒锅(4)的前端设有出料口(3)。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更换锅湿法制粒机,其特征在于:制粒锅(4)的后端设有切割设备(5)。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更换锅湿法制粒机,其特征在于:机架(2)上设有搅拌主电机(1),该搅拌主电机与制粒锅(4)内的搅拌器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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