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髂骨取骨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820657336.9 | 申请日: | 2018-05-03 |
公开(公告)号: | CN209091515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7-12 |
发明(设计)人: | 何磊;姜霞;肖斌;姜冬梅;田鹏;王振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何磊;姜霞;肖斌;姜冬梅;田鹏;王振华 |
主分类号: | A61B17/16 | 分类号: | A61B17/16 |
代理公司: | 乌鲁木齐恒智专利商标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65102 | 代理人: | 李伯勤 |
地址: | 833200 新疆维吾尔自*** | 国省代码: | 新疆;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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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刀柄 切割臂 刀头 本实用新型 取骨装置 髂骨 手柄 活动连接 手术程序 相对设置 加压杆 一次性 骨量 切取 取下 平行 便利 保证 | ||
1.一种髂骨取骨装置,其特征在于,至少包括刀柄(1),所述刀柄(1)的一端设有手柄(3),另一端平行设有固定切割臂(5)和活动切割臂(4),其中固定切割臂(5)位于刀柄(1)的顶端,且其一端与刀柄(1)固定连接,另一端设有刀头(2),所述活动切割臂(4)的一端与刀柄(1)活动连接,另一端设有刀头(2),所述刀头(2)与固定切割臂(5)和活动切割臂(4)均为可拆卸连接,且两个刀头(2)相对设置,所述刀柄(1)上还设有加压杆(6),所述加压杆(6)与刀柄(1)之间通过螺纹连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髂骨取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切割臂(4)为“L”型结构或“T”型结构。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髂骨取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切割臂(4)与刀柄(1)之间设有限位机构,所述限位机构包括设置在活动切割臂(4)内侧的凸起(8)和设置在刀柄(1)上的轨道(7),所述凸起(8)卡合在轨道(7)内并能够带动活动切割臂(4)在轨道(7)内上下移动。
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髂骨取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刀头(2)与固定切割臂(5)和活动切割臂(4)之间通过螺纹、弹簧限位块或者卡扣中的一种进行可拆卸连接。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髂骨取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刀头(2)与固定切割臂(5)和活动切割臂(4)之间通过螺纹、弹簧限位块或者卡扣中的一种进行可拆卸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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