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次性使用直线吻合器定位销有效
| 申请号: | 201820652992.X | 申请日: | 2018-05-04 |
| 公开(公告)号: | CN208769872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4-23 |
| 发明(设计)人: | 浦晓冬;石鸿飞 | 申请(专利权)人: | 无锡市宝玛精密部件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61B17/072 | 分类号: | A61B17/072 |
| 代理公司: | 苏州广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2234 | 代理人: | 李猛 |
| 地址: | 214107 江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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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钉仓 定位销 直线吻合器 插入段 固定部 本实用新型 吻合器主体 定位凸台 定位段 圆柱状 钉部 固定部表面 固定部中心 定位凹槽 运动过程 定位杆 定位孔 定位凸 平顺 插接 位孔 成型 偏离 吻合 保证 灵活 | ||
1.一种一次性使用直线吻合器定位销,包括吻合器主体,吻合器主体的其中一端固定安装有钉仓,其特征在于,
钉仓包括钉仓固定部和储钉部,储钉部连接在钉仓固定部下方,钉仓固定部内插入一定位销实现钉仓固定,
钉仓固定部中心开设有一定位孔,钉仓固定部表面设置有一定位凹槽,定位销包括插入段和定位段,插入段为圆柱状的定位杆,定位段为圆柱状的定位凸台,将定位销的插入段插接在定位孔内,同时将定位凸台卡接在定位凹槽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次性使用直线吻合器定位销,其特征在于,定位凹槽的内径大于定位孔的内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次性使用直线吻合器定位销,其特征在于,定位凸台的圆柱外径大于定位杆的圆柱外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次性使用直线吻合器定位销,其特征在于,定位杆的外径与定位孔的内径配合设置。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次性使用直线吻合器定位销,其特征在于,定位凸台的大小和形状与定位凹槽的大小和形状相对应。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次性使用直线吻合器定位销,其特征在于,定位销插入定位孔内部并通过定位凸台卡接在定位凹槽内,实现对钉仓的锁定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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