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具有锁定钢板效果的髓内钉有效
申请号: | 201820541151.1 | 申请日: | 2018-04-16 |
公开(公告)号: | CN209220463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8-09 |
发明(设计)人: | 殷渠东;芮永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 |
主分类号: | A61B17/72 | 分类号: | A61B17/72;A61B17/86 |
代理公司: | 无锡市大为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32104 | 代理人: | 殷红梅;张仕婷 |
地址: | 214062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髓内钉 锁定 交锁钉 钢板 固定作用 非锁定 长管状骨骨折 本实用新型 固定效果 圆形体部 骨缺损 骨折端 螺纹孔 医疗器械技术 绝对稳定性 互相交叉 断端 对骨 | ||
1.一种具有锁定钢板效果的髓内钉,其特征是:包括髓内钉(1)和设置于髓内钉(1)上的交锁钉(2),所述髓内钉(1)与交锁钉(2)之间互相交叉连接,形成一整体;
所述髓内钉(1)包括圆形体部(1-1)和螺纹孔(1-2);所述圆形体部(1-1)上设有若干均匀分布的锁定螺纹孔(1-2);
所述交锁钉(2)为锁定交锁钉(2-1)或非锁定交锁钉(2-2)。
2.如权利要求1所述具有锁定钢板效果的髓内钉,其特征是:所述锁定交锁钉(2-1)包括前部螺纹(2-13)、中部螺纹(2-12)和后部螺纹(2-11);所述中部螺纹(2-12)的直径大于前部螺纹(2-13),后部螺纹(2-11)的直径大于中部螺纹(2-12)。
3.如权利要求1所述具有锁定钢板效果的髓内钉,其特征是:所述非锁定交锁钉(2-2)包括前中部固定部(2-22)和后部固定部(2-21);所述前中部固定部(2-22)无螺纹,后部固定部(2-21)有螺纹,前中部固定部(2-22)的直径小于后部固定部(2-21)。
4.如权利要求1所述具有锁定钢板效果的髓内钉,其特征是:所述螺纹孔(1-2)均匀分布于圆形体部(1-1)的中央和两端上,其在圆形体部(1-1)的冠状面和矢状面交叉分布,螺纹孔(1-2)的直径与交锁钉(2)互相吻合。
5.如权利要求2所述具有锁定钢板效果的髓内钉,其特征是:所述锁定交锁钉(2-1)的中部螺纹(2-12)的螺距和直径与螺纹孔(1-2)的螺距和直径相吻合,形成锁定固定,前部螺纹(2-13)与对侧皮质骨螺钉孔固定,后部螺纹(2-11)与近侧皮质骨螺钉孔固定。
6.如权利要求3所述具有锁定钢板效果的髓内钉,其特征是:所述非锁定交锁钉(2-2)的前中部固定部(2-22)与髓内钉非锁定连接、有间隙,后部固定部(2-21)与近侧皮质骨螺钉孔固定。
7.如权利要求1所述具有锁定钢板效果的髓内钉,其特征是:所述髓内钉(1)与交锁钉(2)均为钛合金材料。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未经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20541151.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股骨近端髓内固定装置
- 下一篇:一种肱骨大结节锁定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