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显示屏组件及移动终端有效
申请号: | 201820479714.9 | 申请日: | 2018-03-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8386602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1-15 |
发明(设计)人: | 成蛟 | 申请(专利权)人: |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02 | 分类号: | H04M1/02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智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351 | 代理人: | 刘云青 |
地址: | 52386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透光孔 显示屏 显示屏组件 背光模组 功能器件 模内注塑 限位件 基框 容置 显示面板 移动终端 移动终端技术 可显示 开孔 背离 贯穿 申请 | ||
本申请实施例公开了一种显示屏组件及移动终端,涉及移动终端技术领域。该显示屏组件包括:显示屏和限位件,该显示屏内设置有透光孔,所述显示屏包括显示面板和背光模组,所述背光模组包括基框,所述透光孔至少贯穿所述背光模组,所述透光孔用于容置所述功能器件,该限位件模内注塑于所述基框背离所述显示面板的一侧且位于所述透光孔的周边,用于限定容置在所述透光孔内的功能器件模内注塑。通过将限位件模内注塑于基框且位于透光孔周边用于限定容置在透光孔内的功能器件,以缩小显示屏开孔的大小,增大可显示区域的占比。
技术领域
本申请涉及移动终端技术领域,更具体地,涉及一种显示屏组件及移动终端。
背景技术
移动终端,例如手机,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最常用的消费型电子产品之一,同时,随着用户对移动终端的显示效果的要求越来越高,更多的移动终端厂商开始选择拓展显示屏中显示区域的面积,以增大可显示区域的占比,实现全面屏的效果来提升用户的视觉体验。但是,在尽量增大可显示区域的占比的情况下,前置摄像头等设置在显示屏方向上的元器件会影响显示效果。
实用新型内容
鉴于上述问题,本申请提出了一种显示屏组件及移动终端,以缩小显示屏开孔大小,增大可显示区域的占比。
第一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显示屏组件,包括显示屏以及限位件。所述显示屏内设置有透光孔,所述显示屏包括显示面板和背光模组,所述背光模组包括基框,所述透光孔至少贯穿所述背光模组,所述透光孔用于容置所述功能器件。所述限位件模内注塑于所述基框背离所述显示面板的一侧且位于所述透光孔的周边,用于限定容置在所述透光孔内的功能器件。
在本申请较佳的实施例中,所述显示屏还包括胶框,所述胶框设置于所述透光孔的内侧与所述基框固定连接。
在本申请较佳的实施例中,所述胶框与所述基框通过模内注塑一体成型。
在本申请较佳的实施例中,所述基框通过同一铜公分别与所述限位件和所述胶框进行模内注塑。
在本申请较佳的实施例中,所述显示面板包括显示区域和非显示区域,所述非显示区域在所述显示面板上的位置与所述透光孔在所述背光模组上的位置对应,所述显示区域用于显示图像,所述非显示区域用于形成所述功能器件与外部的光信号通路。
在本申请较佳的实施例中,所述功能器件至少包括前置摄像头,所述前置摄像头的镜头通过所述透光孔朝向所述显示屏组件外部,所述前置摄像头通过所述光信号通路采集外部光信号。
在本申请较佳的实施例中,所述限位件包括支架板及自所述支架板向背离所述显示屏延伸的限位环。
在本申请较佳的实施例中,所述限位件包括多个彼此间隔设置的限位件。
第二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显示屏组件,包括:显示屏,所述显示屏内设置有透光孔,所述显示屏包括显示面板和背光模组,所述背光模组包括基框,所述透光孔至少贯穿所述背光模组,所述透光孔用于容置所述功能器件;限位件,所述限位件模内注塑于所述基框背离所述显示面板的一侧且位于所述透光孔的周边,用于限定容置在所述透光孔内的功能器件;以及功能器件,所述功能器件容置在所述透光孔内。
第三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移动终端,包括显示屏组件、功能器件以及壳体,所述功能器件安装于所述显示屏组件的透光孔内,所述显示屏、限位件以及部分或全部所述功能器件设置于所述壳体内。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显示屏组件及移动终端,包括显示屏和限位件,该显示屏内设置有透光孔,所述显示屏包括显示面板和背光模组,所述背光模组包括基框,所述透光孔至少贯穿所述背光模组,所述透光孔用于容置所述功能器件,该限位件模内注塑于所述基框背离所述显示面板的一侧且位于所述透光孔的周边,用于限定容置在所述透光孔内的功能器件。通过将限位件模内注塑于基框且位于透光孔周边用于限定容置在透光孔内的功能器件,以缩小显示屏开孔的大小,增大可显示区域的占比。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未经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20479714.9/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