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舞台观影区互动采集系统有效
| 申请号: | 201820430914.5 | 申请日: | 2018-03-28 |
| 公开(公告)号: | CN207926750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9-28 |
| 发明(设计)人: | 字维新 | 申请(专利权)人: | 新字多媒体技术开发(上海)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N5/225 | 分类号: | H04N5/225;H04N9/31 |
| 代理公司: | 上海汉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36 | 代理人: | 胡晶 |
| 地址: | 202150 上海市长兴***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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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观影 投影装置 摄像装置 互动场景 互动 采集系统 灯光特效 拍摄 观众观看 屏幕安装 信号连接 屏幕 投射 舞台 投影 发送 情景 观看 节目 观众 | ||
1.一种舞台观影区互动采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灯光特效装置、摄像装置和投影装置;
所述灯光特效装置和摄像装置分别朝向观影区安装,所述投影装置朝向观影屏幕安装;
所述摄像装置与所述投影装置信号连接,所述摄像装置拍摄所述观影区的互动场景,并将拍摄的互动场景发送至所述投影装置,所述投影装置将获取的互动场景投影于所述观影屏幕。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舞台观影区互动采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灯光特效装置包括三组灯光特效组件,一组灯光特效组件设置于所述观影区的左前方,一组灯光特效组件设置于所述观影区的右前方,一组灯光特效组件设置于所述观影区的正前方。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舞台观影区互动采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装置包括两台摄像机,一台摄像机设置于所述观影区的左前方,另一台摄像机设置于所述观影区的右前方。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舞台观影区互动采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前方的摄像机位于所述左前方的灯光特效组件后方,所述右前方的摄像机位于所述右前方的灯光特效组件后方。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舞台观影区互动采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装置可旋转地朝向所述观影区安装。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舞台观影区互动采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观影屏幕为背投荧幕,所述投影装置设置于所述观影屏幕后方且朝向所述观影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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