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雾化器及电子烟有效
申请号: | 201820206057.0 | 申请日: | 2018-02-06 |
公开(公告)号: | CN207948908U | 公开(公告)日: | 2018-10-12 |
发明(设计)人: | 不公告发明人 | 申请(专利权)人: | 常州市派腾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F47/00 | 分类号: | A24F4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工信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66 | 代理人: | 朱振德 |
地址: | 213022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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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下盖组件 雾化头 底座组件 上盖组件 电子烟 外套管 雾化器 雾化腔 错开 本实用新型 拆装操作 可移动地 移动底座 拆卸 下端 收容 移动 | ||
1.一种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器包括上盖组件、外套管、雾化头、下盖组件及底座组件,所述外套管设置在上盖组件与下盖组件之间,所述下盖组件内形成有雾化腔,所述雾化头收容在所述雾化腔内,所述底座组件可移动地盖设在所述下盖组件的下端,移动所述底座组件使底座组件与下盖组件错开,可对所述雾化头进行拆装操作。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头包括凸设在其一端的雾化极柱,所述底座还包括与所述雾化极柱相对设置的底座极柱,转动所述底座组件可使雾化极柱与底座极柱抵持或者错开。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极柱的外周呈倒置的圆锥体状,所述底座极柱的用于与雾化极柱电性连接的一端呈圆锥体状。
4.如权利要求1、2或者3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盖组件上开设有限位槽,所述雾化头远离所述下盖组件的一端与所述限位槽抵持;或者,所述下盖组件包括下盖主体和自下盖主体的一端向上凸伸形成的雾化管,所述雾化管远离所述下盖主体的一端与所述上盖组件抵持并共同形成限位槽,所述雾化头远离所述下盖组件的一端与所述限位槽抵持。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器还包括具有弹性的抵持件,所述抵持件设置在雾化头与所述限位槽之间。
6.如权利要求1、2或者3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器还包括具有弹性的抵持件,所述抵持件设置在雾化头与所述上盖组件之间。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组件通过一转轴与所述下盖组件可转动地连接,或者所述底座组件通过滑槽或者滑轨可滑动地安装在所述下盖组件上,或者所述底座组件与所述上盖组件螺纹连接。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器还包括一个抵顶件,所述抵顶件可伸入雾化器内,向外抵顶并推出所述雾化头。
9.如权利要求1、2、3、7或者8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下盖组件包括下盖主体及自下盖主体的一端的部分周缘垂直延伸形成的下盖连接部,所述下盖主体内部中空形成有安装腔室,所述雾化头部分凸伸于安装腔室外。
10.一种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烟包含上述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雾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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