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管状金属制品的抛光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1820150092.5 | 申请日: | 2018-01-29 |
| 公开(公告)号: | CN208468064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2-05 |
| 发明(设计)人: | 骆东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峨眉山市伟业金属制品制造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24B29/08 | 分类号: | B24B29/08;B24B41/06;B24B41/02 |
| 代理公司: | 成都弘毅天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51230 | 代理人: | 李小金 |
| 地址: | 614200 四川省乐山市峨眉***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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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抛光装置 本实用新型 管状金属制品 抛光设备 抛光效率 金属制品 转动装置 抛光 连接杆 内抛光 抛光机 抛光头 伸缩杆 伸缩缸 副杆 主杆 一体化 清洁 | ||
1.一种用于管状金属制品的抛光装置,包括抛光机本体(1),所述抛光机本体(1)相对的两侧内壁上设置有对称的传送轨道(101),所述传送轨道(101)上连接有夹持装置(2),其特征在于,所述抛光机本体(1)的内部顶面的中央位置处设置有升降装置(3),所述升降装置(3)的下端设置有第一转动轨道(301),所述第一转动轨道(301)外侧套设有第一转动台(302),所述第一转动台(302)上连接有第一抛光装置(4),所述第一抛光装置(4)包括第一主杆(401)、第一转动装置(402)、第一副杆(403)和内抛光头(405),所述第一主杆(401)的一端连接于第一转动台(302)上,所述第一主杆(401)的另一端与第一转动装置(402)相连,所述第一副杆(403)的一端与第一转动装置(402)相连,所述内抛光头(405)连接于第一副杆(403)的另一端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管状金属制品的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传送轨道(101)的下方在抛光机本体(1)的内壁上设置有对称的升降轨道(102),所述升降轨道(102)上连接有第二转动轨道(6),所述第二转动轨道(6)上连接有第二转动台(601),所述第二转动台(601)上连接有第二抛光装置(5),所述第二抛光装置(5)包括第二伸缩缸(501)、第二伸缩杆(502)、第二连接杆(503)和外抛光头(504),所述第二伸缩缸(501)连接于第二转动台(601)上,所述第二伸缩杆(502)的一端套设于第二伸缩缸(501)的内部,所述第二伸缩杆(502)的另一端与第二连接杆(503)的一端相连,所述第二连接杆(503)的另一端与外抛光头(504)相连。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管状金属制品的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装置(3)包括伸缩桶(303)、二级伸缩杆(304)和一级伸缩杆(305),所述伸缩桶(303)连接于抛光机本体(1)内部的顶端,所述二级伸缩杆(304)套设于伸缩桶(303)的内部,所述一级伸缩杆(305)套设于二级伸缩杆(304)的内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管状金属制品的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抛光机本体(1)的内部下端设置有引料坡(103)和排污口(104),且所述引料坡(103)的最低位置处于排污口(104)相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管状金属制品的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内抛光头(405)与第一副杆(403)之间设置有第二转动装置(404),且所述内抛光头(405)连接于第二转动装置(404)上。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管状金属制品的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装置(2)包括第一伸缩缸(201)、第一伸缩杆(202)、第一连接杆(203)和第一夹板(204),所述第一夹板(204)连接于第一连接杆(203)的一端,所述第一连接杆(203)的另一端与第一伸缩杆(202)相连接,所述第一伸缩杆(202)套设于第一伸缩缸(201)的内部,所述第一伸缩杆(202)连接于传送轨道(101)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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