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排出高炉炉墙内气态物质的排放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820110547.0 | 申请日: | 2018-01-23 |
公开(公告)号: | CN207845678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9-11 |
发明(设计)人: | 邹忠平;肖学文;印民;熊拾根;王刚;董会国;张玉栋;胡显波;余东龙;李杰;贾娟鱼;李少强;郭隆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冶赛迪上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21B7/00 | 分类号: | C21B7/00 |
代理公司: | 上海光华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19 | 代理人: | 尹丽云 |
地址: | 400013*** | 国省代码: | 重庆;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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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高炉炉墙 水汽 排放系统 排出 蓄积 本实用新型 排放单元 气态物质 收集管路 炉墙 耐火材料 大气连通 高炉设备 冷却效率 排气机构 生产过程 第一端 伸入 出炉 侵蚀 | ||
1.一种排出高炉炉墙内气态物质的排放系统,用于与炉墙连接,排出炉墙内蓄积的气体或水汽,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放系统包括至少一个收集排放单元,每个收集排放单元具有一收集管路,所述收集管路第一端伸入高炉炉墙内用于收集高炉炉墙内蓄积的气体或水汽,第二端与大气连通或连接有排气机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排出高炉炉墙内气态物质的排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放系统还包括排气总管,每个收集排放单元的收集管路第一端伸入炉墙内的捣打料耐火材料层,第二端连接至所述排气总管。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排出高炉炉墙内气态物质的排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气机构包括排气支管和设置在排气支管上的安全阀,所述排气支管连接所述收集管路第二端和所述排气总管。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排出高炉炉墙内气态物质的排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气支管上位于安全阀的上游设置有第一控制阀,所述排气支管或收集管路第二端设置有压力计。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排出高炉炉墙内气态物质的排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气支管上设置有与安全阀并联的旁通管路,所述旁通管路上设置有旁通阀。
6.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所述的一种排出高炉炉墙内气态物质的排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收集管路第二端的最低点还连接有用于排放水的排水支管。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排出高炉炉墙内气态物质的排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放系统还包括排水总管,每个收集排放单元的排水支管连接至所述排水总管。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排出高炉炉墙内气态物质的排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水支管上依次设置有第二控制阀和疏水阀,且所述疏水阀位于靠近排水总管的一端。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排出高炉炉墙内气态物质的排放系统,其特征在于:多个所述收集排放单元沿高炉炉墙圆周方向和/或高度方向分布。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排出高炉炉墙内气态物质的排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收集管路的第一端穿过炉墙上的预留孔伸入高炉炉墙内;或所述收集管路的第一端与炉墙上的其它孔口共用,通过其它孔口伸入高炉炉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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