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数据同步的多媒体示证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811634228.0 | 申请日: | 2018-12-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9800311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5-24 |
发明(设计)人: | 吴晓晴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凌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16/43 | 分类号: | G06F16/43;G06F16/44;G06Q50/18 |
代理公司: | 苏州中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66 | 代理人: | 赵晓芳 |
地址: | 215000 江苏省苏州市工***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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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证据 案件信息 数据同步 信息展示模块 多媒体 展示 案件数据 操作模块 导入模块 辅助数据 获取模块 录入系统 人力物力 数据录入 数据中心 远程指挥 整理模块 档案 分类 时长 录入 透明度 案件 保证 建设 | ||
1.一种基于数据同步的多媒体示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包括:证据导入模块、证据整理模块、信息展示模块和证据操作模块;
所述证据导入模块,用于办案人员在预案阶段将证据导入到系统中,还用于远程指挥人员在审讯阶段上传证据;
所述证据整理模块,用于将录入到系统中证据按其类型整理分类;
所述信息展示模块包括:证据展示模块,所述证据展示模块,用于将证据展示给嫌疑人并同步将证据展示给审讯人员和远程指挥人员;
所述证据操作模块,用于审讯人员和远程指挥人员在展示给嫌疑人的证据上进行操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数据同步的多媒体示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还包括:案件数据获取模块、嫌疑人描像模块和审讯指引模块;
所述案件数据获取模块,用于从案件智库数据中心获取案件信息;
所述嫌疑人描像模块,用于建设嫌疑人档案,并将嫌疑人数据录入至嫌疑人档案中;
所述审讯指引模块,用于从案件智库数据中心获取与当前审讯案件相关的审讯辅助数据,并将审讯辅助数据展示给审讯人员;
所述信息展示模块还包括:案件信息展示模块,所述案件信息展示模块,用于将案件数据展示给审讯人员和远程指挥人员。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数据同步的多媒体示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审讯辅助数据包括:法律条文、审讯技巧、音视频资料、判例展示、忏悔录、警示类、风险源点和环境营造。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数据同步的多媒体示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案件数据包括:案件名称、案由、立案时间、单位名称、承办人、嫌疑人、案件类型、案件状态、操作、结案、删除和导入判研文件。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数据同步的多媒体示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嫌疑人数据包括:嫌疑人基本资料、家庭资料、社会关系、话单分析数据、账单凭证、视频和照片。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数据同步的多媒体示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证据的类型包括:视频资料、音频资料、图片资料和文档资料。
7.根据权利要求1或6所述的基于数据同步的多媒体示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审讯人员和远程指挥人员对展示给嫌疑人的证据进行操作包括:对证据进行放大、缩小、圈注、播放、停止、快进和后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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