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实现主动报警或求助行为检测控制的系统及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811620890.0 | 申请日: | 2018-12-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9815828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5-28 |
发明(设计)人: | 孙贤军;冯化纲 | 申请(专利权)人: | 公安部第三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G06K9/00 | 分类号: | G06K9/00;H04N7/18 |
代理公司: | 上海智信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1002 | 代理人: | 王洁;郑暄 |
地址: | 200031***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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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行为检测 主动报警 求助 预先定义 后台 预定义 监控摄像头 报警求助 场景视频 计算开销 人工辅助 人脸检测 实时提供 室内过道 视频图像 提示模块 地铁口 电梯间 正确率 检测 算法 兼容 报警 提示 测试 场景 升级 | ||
1.一种实现主动报警或求助行为检测控制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系统包括:
行为预定义模块,用于预先定义报警求助的简单动作;
行为检测模块,与所述的行为预定义模块相连接,用于检测视频图像中出现的预先定义的动作;
后台提示模块,与所述的行为检测模块相连接,用于根据检测到的动作向后台人员发出提示,并实时提供场景视频以使后台人员人工辅助判断事态进展。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实现主动报警或求助行为检测控制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行为检测模块包括:
人脸检测和手位置检测单元,与所述的行为预定义模块和后台提示模块相连接,用于根据特征和人脸检测算法进行检测;
动作行为判断单元,与所述的行为预定义模块和后台提示模块相连接,用于根据行为人的脸和手的位置及手脸位置保持时间长短判断是否构成预先规定的报警求助动作行为。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实现主动报警或求助行为检测控制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特征包括人脸特征和肤色。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实现主动报警或求助行为检测控制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人脸检测算法包括深度神经网络等机器学习算法。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实现主动报警或求助行为检测控制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行为人的脸和的位置包括两手心间的相对位置和手脸相对位置。
6.一种基于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实现主动报警或求助行为检测控制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所述的行为预定义模块预先定义报警求助的简单动作;
(2)所述的行为检测模块检测视频图像中是否出现的预先定义的动作,如果是,则继续步骤(3);否则,继续根据视频图像检测;
(3)所述的后台提示模块根据检测到的动作向后台人员发出提示,并实时提供场景视频以使后台人员人工辅助判断事态进展。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实现主动报警或求助行为检测控制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步骤(2)中包括人脸检测的步骤,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2.1)采集图像并转换到YCbCr色彩空间;
(2.2)计算肤色相似度,阈值化肤色概率图;
(2.3)进行皮肤特征提取和识别判断。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实现主动报警或求助行为检测控制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步骤(2.3)中的皮肤特征提取和识别判断包括手部特征及其与脸部位置关系和脸部特征及其与手部位置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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