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视频通话方法及系统有效
| 申请号: | 201811565383.1 | 申请日: | 2018-12-20 |
| 公开(公告)号: | CN111355915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7-09 |
| 发明(设计)人: | 寇剑宾;宋海峰;常青;吕健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N7/14 | 分类号: | H04N7/14 |
| 代理公司: | 北京路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02 | 代理人: | 王莹;李相雨 |
| 地址: | 250001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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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视频 通话 方法 系统 | ||
1.一种视频通话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判断电视呼叫终端是否有摄像头;
若判断获知所述电视呼叫终端有摄像头,与电视被叫终端连接;
若判断获知所述电视被叫终端有摄像头,并且所述电视被叫终端在线,以使得所述电视呼叫终端与所述电视被叫终端建立连接;
还包括:
若判断获知所述电视被叫终端在线,但是没有摄像头,与手机被叫终端建立连接,所述手机被叫终端与所述电视被叫终端通过账号进行绑定;
向所述手机被叫终端发送使用所述手机被叫终端摄像头的请求;
若接收到同意使用所述手机被叫终端摄像头的指令;
通过所述手机被叫终端,建立所述电视呼叫终端与所述手机被叫终端的连接;
若判断获知所述电视被叫终端有摄像头,但所述电视被叫终端不在线,对手机被叫终端发起VOLTE呼叫;
若接收到所述手机被叫终端能正常使用VOLTE业务的指令,所述电视呼叫终端与所述手机被叫终端建立高清视频连接;
若接收到所述手机被叫终端不能正常使用VOLTE业务的指令,所述电视呼叫终端与所述手机被叫终端建立语音通讯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若判断获知所述电视呼叫终端没有摄像头,与手机呼叫终端建立连接,所述手机呼叫终端与所述电视呼叫终端通过账号进行绑定;
向所述手机呼叫终端发送使用所述手机呼叫终端摄像头的请求;
若接收到同意使用所述手机呼叫终端摄像头的指令,若判断获知所述电视被叫终端有摄像头,并且所述电视被叫终端在线,以使得通过所述手机呼叫终端,建立所述电视呼叫终端与所述电视被叫终端的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若接收到不同意使用所述手机呼叫终端摄像头的指令,结束呼叫过程。
4.一种视频通话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模块,用于判断电视呼叫终端是否有摄像头;
第二模块,用于若判断获知所述电视呼叫终端有摄像头,与电视被叫终端连接;
第三模块,用于若判断获知所述电视被叫终端有摄像头,并且所述电视被叫终端在线,以使得所述电视呼叫终端与所述电视被叫终端建立连接;
还包括:
第四模块,用于若判断获知所述电视被叫终端在线,但是没有摄像头,与手机被叫终端建立连接,所述手机被叫终端与所述电视被叫终端通过账号进行绑定;
向所述手机被叫终端发送使用所述手机被叫终端摄像头的请求;
若接收到同意使用所述手机被叫终端摄像头的指令;
通过所述手机被叫终端,建立所述电视呼叫终端与所述手机被叫终端的连;
第五模块,用于若判断获知所述电视被叫终端有摄像头,但所述电视被叫终端不在线,对手机被叫终端发起VOLTE呼叫;
若接收到所述手机被叫终端能正常使用VOLTE业务的指令,所述电视呼叫终端与所述手机被叫终端建立高清视频连接;
若接收到所述手机被叫终端不能正常使用VOLTE业务的指令,所述电视呼叫终端与所述手机被叫终端建立语音通讯连接。
5.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至少一个处理器、至少一个存储器、通信接口和总线;其中,
所述处理器、存储器、通信接口通过所述总线完成相互间的通信;
所述存储器存储有可被所述处理器执行的程序指令,所述处理器调用所述程序指令能够执行如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
6.一种非暂态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特征在于,所述非暂态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计算机指令,所述计算机指令使所述计算机执行如权利要求1至3任一所述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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