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废物焚烧处置系统以及危险废物焚烧处理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811558578.3 | 申请日: | 2018-12-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9631047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4-16 |
发明(设计)人: | 张翔;姜照东;朱敬宇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新区环保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3G5/16 | 分类号: | F23G5/16;F23G5/44;F23G5/46;F23G5/50;F23J15/02;F23J15/04;F23J15/06 |
代理公司: | 苏州睿昊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77 | 代理人: | 陈蜜 |
地址: | 215000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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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烟气处理系统 处置系统 废物焚烧 进料系统 排放系统 除雾器 二燃室 回转窑 烟气加热器 焚烧处理 危险废物 尾气排放 烟气排放 依次连接 白雾 申请 | ||
1.一种废物焚烧处置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进料系统,其用于输送废物;
回转窑,其与所述进料系统连接,所述回转窑用于燃烧所述废物;
二燃室,其与所述回转窑的烟气排放端连接,所述二燃室用于燃烧由所述回转窑排出的未燃尽的烟气;
烟气处理系统,其与所述二燃室连接,所述烟气处理系统用于对所述二燃室排放出的烟气进行处理;
排放系统,所述排放系统包括依次连接的除雾器、烟气加热器,所述除雾器与所述烟气处理系统连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物焚烧处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烟气处理系统包括:
干法处理系统,所述干法处理系统与所述二燃室连接,所述干法处理系统用于处理酸性气体以及处理烟气中的颗粒物;
湿法处理系统,其与所述干法处理系统连接,所述湿法处理系统用于处理臭气和酸性气体。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物焚烧处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干法处理系统包括依次连接的余热锅炉、急冷塔、干法脱酸塔和布袋除尘器,所述余热锅炉与所述二燃室连接。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物焚烧处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湿法处理系统包括依次连接的一级湿法脱酸塔和二级湿法脱酸塔。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物焚烧处置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SNCR脱硝装置,其与所述余热锅炉连接,所述SNCR脱硝装置的喷嘴设置于所述余热锅炉中辐射段的第一回程。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物焚烧处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二燃室的温度为1100℃以上。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物焚烧处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布袋除尘器与所述干法脱硝他之间设置有活性炭吸附装置。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物焚烧处置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助燃系统,其分别与所述回转窑和所述二燃室连接。
9.一种危险废物焚烧处理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S1、对废物进行配伍,使废物中S<3%、Cl<4%、含水率<30%,通过进料系统将所述废物加入到回转窑当中,在所述回转窑中燃烧所述废物;
S2、将所述回转窑中的烟气排放至二燃室中,所述二燃室对未燃尽烟气进行二次燃烧,所述二燃室温度为1100℃以上;
S3、将所述二燃室中燃烧后的烟气排放至余热锅炉,所述余热锅炉的出烟口温度大于500℃,经所述余热锅炉换热后将所述烟气排放至急冷塔中进行冷却,使烟气在1s内冷却至小于200℃;
S4、将冷却后的烟气排放至干法脱酸塔中进行脱酸处理,
S5、而后将烟气依次通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和布袋除尘器中,
S5、将经过布袋除尘后的烟气依次通入到一级湿法脱酸塔和二级湿法脱酸塔当中进行中和处理,
S6、将经过所述中和处理后的所述烟气依次通入至除雾器、烟气加热器中,而后进行排放。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危险废物焚烧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废物在所述回转窑停留时间为40~70min,所述烟气在所述二燃室停留时间大于2s,所述二燃室内CO的浓度在50ppm,O2的浓度在6%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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