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显示屏、电子设备及指纹处理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811543674.0 | 申请日: | 2018-12-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9726650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4-16 |
发明(设计)人: | 张海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K9/00 | 分类号: | G06K9/00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郝传鑫;熊永强 |
地址: | 52386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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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屏 电子设备 指纹 处理 方法 | ||
1.一种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屏包括依次贴合的盖板、显示模组和底板,所述盖板包括第一传导部,所述第一传导部用于传导指纹信号并经所述显示模组传输至所述底板,所述底板包括与所述第一传导部正对的第二传导部,所述第二传导部用于传导指纹信号并出射至指纹传感模组,所述第二传导部的折射率与所述第一传导部的折射率相同,使得指纹检测信号以特定角度方向入射至所述第一传导部,并经所述显示屏模组传导至所述第二传导部,仍然以特定角度方向从第二传导部出射指纹检测信号至所述指纹传感模组,其中,指纹检测信号为用户指纹波峰区域反射后形成具有特定入射角度的波峰指纹检测信号。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模组具有显示区,所述第二传导部与所述显示区相对。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传导部在所述显示模组的正投影占据所述显示区的一部分或全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传导部在所述盖板的正投影位于所述第一传导部内。
5.根据权利要求1~4任意一项所述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模组包括液晶组件和背光组件,所述液晶组件贴合于所述盖板,所述背光组件贴合于所述液晶组件,所述背光组件设有镂空部,所述底板贴合于所述背光组件,所述第二传导部与所述镂空部正对。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背光组件包括贴合于所述液晶组件的导光板、贴合于所述导光板背离所述液晶组件一侧的背光板和固定于所述导光板边缘的光源,所述光源可点亮所述导光板,所述镂空部设置于所述背光板。
7.根据权利要求1~4任意一项所述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模组包括依次贴合的阴极层、有机电致发光层和阳极层,所述阴极层贴合于所述盖板,所述底板贴合于所述阳极层,所述有机电致发光层可在与所述第二传导部正对的区域形成信号传导区,并在所述信号传导区周围形成局部点亮的发光区。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模组包括贴合于所述阳极层背离所述有机电致发光层的基板,所述底板贴合于所述基板背离所述阳极层一侧。
9.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设备包括权利要求1~8任意一项所述的显示屏,所述电子设备包括指纹传感模组,所述指纹传感模组固定于所述底板与所述第二传导部正对处。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模组在与所述第一传导部相错开处可发射指纹检测光线,所述指纹传感模组可经所述第二传导部接收经用户指纹反射的指纹检测光线。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指纹传感模组包括准直镜和指纹传感芯片,所述准直镜固定于所述底板与所述第二传导部正对处,所述准直镜过滤用户指纹反射的指纹检测光线,所述指纹传感芯片固定于所述准直镜与所述底板背离一侧。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指纹传感模组包括红外滤光片,所述红外滤光片固定于所述指纹传感芯片朝向所述底板一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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