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手持式气味释放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1811517561.3 | 申请日: | 2018-12-12 |
| 公开(公告)号: | CN109731203B | 公开(公告)日: | 2022-10-04 |
| 发明(设计)人: | 余洪猛;戴琪;孙希才;晏伟;夏佩佩;杨瑞 | 申请(专利权)人: | 浦易(上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61M21/00 | 分类号: | A61M2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展翼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452 | 代理人: | 张阳 |
| 地址: | 200120 上海市浦东新区中国(上***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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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手持 气味 释放 装置 | ||
1.一种手持式气味释放装置,包括:
壳体,所述壳体包括用于容纳可替换芯体的腔室以及用于排出所述可替换芯体内嗅素的开口;
于容纳可替换芯体的腔室以及用于排出所述可替换芯体内嗅素的开口;
可替换芯体,所述可替换芯体可替换地安装在所述壳体的所述腔室内,所述可替换芯体内包括液体嗅素和嗅素释放口,所述嗅素释放口在操作者的外力作用下释放嗅素;以及
盖体,所述盖体内布置有吸水性材料,所述吸水性材料用于承载从所述嗅素释放口释放的所述液体嗅素。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还包括:嗅素释放机构,用于使得所述可替换芯体在直接作用于所述嗅素释放机构的外力下经由所述嗅素释放口释放嗅素。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嗅素释放机构是如下的至少一种:
位于所述壳体后部或侧部的推动机构,用于在外力的作用下向所述壳体的前部方向推动所述可替换芯体内的活塞芯杆以进行经由所述嗅素释放口释放嗅素;
直接与所述可替换芯体内的活塞芯杆连接、并能在外力的作用下在所述壳体的轴向方向上移动的伸出结构;
壳体本身,其中所述手持式气味释放装置呈书写笔状并且所述嗅素释放口用作笔尖或笔芯,并且在所述操作者手握壳体以使得嗅素释放口受压时释放嗅素。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推动机构和所述可替换芯体具有在所述可替换芯体在所述壳体内安装到位后彼此配合运动的联动结构。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联动结构是所述推动机构和所述可替换芯体在所述壳体轴向方向上设置的卡接结构。
6.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可替换芯体的活塞芯杆在所述推动机构的径向旋转下被螺纹推动。
7.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装置,还包括:
用于释放或指示释放特定容量的嗅素的容量限定结构。
8.如权利要求7所述装置,其中,所述容量限定结构是如下的至少一项:
用于显示剩余嗅素容量的可替换芯体的透明或半透明壳体;以及
用于显示所述剩余嗅素容量的所述壳体上的指示开口或透明或半透明壳体,其中,
所述可替换芯体或所述壳体上的透明或半透明壳体上标有刻度。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容量限定结构由能够定量释放嗅素的所述嗅素释放机构实现。
10.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嗅素释放机构在单次嗅觉训练或嗅觉检查中释放不同量的嗅素以满足不同浓度的气味呈现要求。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嗅素释放口是嗅素释放孔。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可替换芯体包括向外伸出的针管,并且所述嗅素释放孔在所述针管的远端或近远端的侧端开口。
1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还包括:
在不进行嗅素释放时封闭所述嗅素释放口的阻塞结构;和/或
在不进行嗅素释放时将所述嗅素释放口收入所述壳体内的回收结构。
1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吸水性材料是用于单次嗅觉训练或嗅觉检查的一次性材料。
1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吸水性材料在不与人体接触的情况下被布置用于进行嗅觉训练或嗅觉检查和使用后替换。
16.一种可替换芯体,用于与如权利要求1-15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式气味释放装置配合使用,所述可替换芯体是各自包括进行嗅觉训练或嗅觉检查所需的一种气味和/或相应浓度的一组可替换芯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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