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充电桩运营管理方法、系统及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811513679.9 | 申请日: | 2018-12-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9785520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6-15 |
发明(设计)人: | 王春水;陈志昂;吕述春;曾其勇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招商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7F15/00 | 分类号: | G07F15/00;G06Q20/32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科冠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355 | 代理人: | 王海骏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充电 运营 管理 方法 系统 装置 | ||
1.一种充电桩运营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实现方法如下:
第一步:车主通过移动端扫描充电桩设备上的启动二维码,云端管理系统记录车主的账号;
第二步:所述云端管理系统核查该账号是否欠费;有欠费则将欠费信息发送至所述充电桩设备,提醒车主补交欠费,补交欠费成功则进行下一步,补交失败则结束;没有欠费则进行下一步;
第三步:所述云端管理系统发送启动充电命令至所述充电桩设备,所述充电桩设备启动充电;
第四步,车主操作所述充电桩设备结束充电时,所述充电桩设备显示充电起始时间、充电时长、充电电量和充电费用信息,并将上述信息上传至所述云端管理系统;
第五步,车主扫描所述充电桩设备上的付费二维码,支付当前充电费用;所述云端管理系统检测是否收到充电费用;若有则发送允许拔枪命令至所述充电桩设备,所述充电桩设备自动打开充电枪锁;
充电桩设备包括充电桩,所述充电桩包括充电柱,所述充电柱内设置有控制电路板;所述充电柱外设置有充电枪,所述充电枪通过电缆与所述控制电路板电连接;所述充电柱侧表面设置有显示屏、输入面板、启动二维码和付费二维码;
所述充电桩设置有八根;还包括呈方框型排列的十二个车位,十二个所述车位包括八个充电车位和四个移车车位;八根所述充电桩均在十二个所述车位围成的方框内;所述方框每条边正对有两个所述充电车位;与所述方框的边正对的所述车位的地面上均设置有移车机构;所述移车机构用于将所述充电车位上的车辆移动至相邻近的所述移车车位;
所述移车机构包括多个同圆心的弧形轨道、两个移动板,和驱动所述移动板沿多个所述轨道运动的驱动机构;所述移动板底面设置有多个滚动轮;单个所述轨道内至少有两个所述滚动轮;所述驱动机构包括固定在所述移动板下表面的弧形齿条和固定设置于地面的驱动电机;所述驱动电机上设置有与所述齿条啮合的驱动齿轮;所述齿条与所述轨道弧形对应圆心相同;
所述齿条部分超出所述移动板,且超出部分通过多根加强筋与所述移动板固定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桩运营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步中,所述充电桩设备充电时将当前的充电电压、充电电流、充电电量以及剩余时间中的一种或多种上传至所述云端管理系统。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桩运营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方法:在所述充电桩设备对应的充电车位上设置检测充电车位是否有车辆的传感器,所述传感器与所述云端管理系统通讯连接并向其上传检测数据;所述云端管理系统经由所述传感器检测到充电车位上有车且并处于非充电状态或充满电状态一设定时间后,发送信息至所述充电桩设备的管理人员。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桩运营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方法:在所述充电桩设备上设置监控设备,所述监控设备与所述云端管理系统通讯连接并向其上传检测数据;所述云端管理系统经由所述监控设备拍摄检测到充电车位上有车且并处于非充电状态或充满电状态一设定时间后,通过所述监控设备拍摄其车牌号码对其进行停车计费,并将停车计费存入车辆欠费信息。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桩运营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步中,所述账号为微信账号或支付宝账号。
6.一种充电桩运营管理系统,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所述的充电桩运营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充电桩设备和云端管理系统;所述充电桩设备与所述云端管理系统通讯连接并受其控制;
所述充电桩设备,包括为车辆充电的充电枪、锁定或解锁所述充电枪的锁定机构、控制面板和对车辆充电状态进行显示的显示屏;
所述云端管理系统,用于对充电用户进行账号管理、充电费用统计、欠费催缴,以及控制所述充电桩设备运行。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充电桩运营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桩设备还包括所述充电桩设备对应的充电车位上设置检测充电车位是否有车辆的传感器,所述传感器与所述云端管理系统通讯连接并向其上传检测数据;所述云端管理系统经由所述传感器检测到充电车位上有车且并处于非充电状态或充满电状态一设定时间后,发送信息至所述充电桩设备的管理人员。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深圳招商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深圳招商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11513679.9/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