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于低温液体槽车的泄压降噪回收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811507503.2 | 申请日: | 2018-12-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9373197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2-22 |
发明(设计)人: | 蒋小林;袁苑;沈冰;程谦胜;刘江淮;陈韬 | 申请(专利权)人: |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17D3/01 | 分类号: | F17D3/01;F17C13/00;F17C13/04 |
代理公司: | 马鞍山市金桥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4111 | 代理人: | 鲁延生 |
地址: | 243000 ***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回收桶 泄压 低温液体槽车 降噪 换热填料 回收装置 装填 外桶壁 噪音 密闭式回收 安全隐患 高纯气体 环保要求 换热效果 回收利用 实用效果 双层结构 出口管 换热片 进口管 可重复 耐低温 充装 换热 桶盖 优化 | ||
本发明一种用于低温液体槽车的泄压降噪回收装置,所述装置包括一个泄压降噪密闭式回收桶,回收桶内装填有耐低温换热填料,所述回收桶下部外桶壁上设有进口管,顶部桶盖上设有出口管,回收桶外桶壁上均匀分布有换热片,所述回收桶也可以设计成双层结构,换热填料装填在内置桶内,进一步优化换热效果;本发明实现了低温液体槽车充装前泄压过程达到噪音环保要求、消除安全隐患、回收利用高纯气体带来一定的经济收益;同时本发明装置设计简洁、投入及使用成本低、换热充分、噪音极低,可重复使用,因此本发明实用效果显著。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深度冷冻法空气分离领域,尤其涉及低温液体压力容器,具体涉及低温液体槽车的泄压排放。
背景技术
近几年市场对低温液体产品如液氧、液氮、液氩的需求逐年增加,为满足市场需求,通常利用专用低温移动压力容器如低温液体槽车充装低温液体产品进行装运;因为低温液体产品的温度极低,因此槽车内的温度控制在-150℃~-190℃范围内,压力通常在0.05~0.1Mpa范围内。如无特别说明,本发明中所提及的压力均指表压,以下论述中所提及的槽车均代表低温液体槽车的简称。
目前低温液体槽车大多采用自增压卸车,卸载时需要提高槽车储罐内压力,达到向目标低温压力容器充装的目的,其过程为开启槽车顶部的蒸发器气化少量低温液体,将气化后的气体回充入槽车内,即可将槽车内的压力提高至0.4~0.8Mpa,具体需要达到的压力根据欲充装的目标低温压力容器内压力而定,从而确保槽车内的低温液体顺利充装入目标低温压力容器。当槽车内低温液体即将卸尽时,为防止负压造成槽车罐体内的纯度污染,通常会保留一定的压力,约0.2-0.4Mpa。当再次向槽车充装低温液体前,需要先将槽车罐体内保留的压力对大气进行泄压,槽车罐体内压力应降至0.02Mpa以下,低于低温液体产品的储罐或管网压力,便于再次充装低温液体。由于低温液体槽车的容积通常为25~30m3,而泄压排放口管径通常为25~40mm,因此泄压时,大量气体在压力作用下高速通过狭窄管径,产生极大噪音,甚至达到90分贝以上,且排放时间持续15~20分钟左右,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噪声污染;同时在气体泄压排放过程中,约有1~3%高纯度的气体排放到大气中,被白白浪费;此外,由低温液体蒸发而形成的低温气体温度极低,槽车泄压排放口附近的温度约-50℃左右,如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极易对附近的人或物品造成伤害或损坏。
目前,通常的做法是在指定安全区域内,槽车再次充装前对大气进行排放泄压,不仅造成周围环境噪声污染,浪费部分高纯度氧、氮或氩产品气体,同时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降低槽车再次充装前泄压产生的噪声问题以及槽车内余气回收问题。
发明内容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给出了技术方案一:一种用于低温液体槽车的泄压降噪回收装置,所述装置包括一个泄压降噪密闭式回收桶,所述回收桶内装填有耐低温换热填料,所述回收桶下部外桶壁上设有进口管,进口阀设置在进口管上,顶部桶盖上设有出口管,出口阀设置在出口管上,所述回收桶外桶壁上均匀分布有换热片。本技术方案将槽车内保压残留的高压气体通过耐低温波纹软管引入一个密闭式回收桶,高压气体进入大容积的桶内达到泄压的目的;回收桶内装有填料起到缓冲降低噪音的作用,同时低温气体与填料通过充分换热后进入出口管回收;回收桶外桶壁上还均匀分布有换热片,换热片有助于桶内低温气体与桶外常温大气换热,使桶内低温回收气体温度升高为常温,通过本装置后,槽车内保压残留的低温高压气体达到泄压降噪的目的,同时恢复常温常压的气体可以进入出口管回收利用。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未经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11507503.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