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于燃气灶的燃烧器有效
申请号: | 201811458856.8 | 申请日: | 2018-11-30 |
公开(公告)号: | CN111256129B | 公开(公告)日: | 2021-11-02 |
发明(设计)人: | 苏慧玲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3D14/04 | 分类号: | F23D14/04;F23D14/46;F23D14/58;F23D14/64;F23D14/66;F23L9/00 |
代理公司: | 宁波诚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102 | 代理人: | 徐雪波;叶桂萍 |
地址: | 315336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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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燃气灶 燃烧 | ||
1.一种用于燃气灶的燃烧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有:
基座(1),该基座(1)具有内外间隔设置的内壁(11)和外壁(12),所述内壁(11)围成有用于补气的中央腔体(111),所述内壁(11)与外壁(12)共同围成有外周腔体(112);
连接体(2),包括有板体,所述板体的中央位置具有与所述中央腔体(111)相对齐的中央孔(21),所述板体的外周沿则在水平方向上延伸并能覆盖住所述外壁(12),并且所述外周沿具有与所述外周腔体(112)连通的第一燃气通道(22)和第二燃气通道(23),所述第一燃气通道(22)和第二燃气通道(23)均为竖向设置,所述第一燃气通道(22)和第二燃气通道(23)相对设置并留有第一间隔和第二间隔,所述第一间隔构成与所述中央腔体(111)相连通的第一补气通道(24),所述第二间隔构成与所述中央腔体(111)相连通的第二补气通道(25);
第一火盖(3),设置在所述第一燃气通道(22)之上,并且与所述第一燃气通道(22)之间形成有第一混气室(31);
第二火盖(4),设置在所述第二燃气通道(23)之上,并且与所述第二燃气通道(2)之间形成有第二混气室(41);以及
分隔件(5),设置于所述中央腔体(111)内,所述分隔件(5)能将所述中央腔体(111)分隔成两个相对独立的空间,其中一个独立空间连通第一混气室的内壁区域,另一个独立空间连通第二混气室的外壁区域。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燃气灶的燃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周腔体(112)内设置有第一分隔板(6),所述第一分隔板(6)将所述外周腔体(112)分隔成位于内侧的第一外周腔体(1121)和位于外侧的第二外周腔体(1122)。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燃气灶的燃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燃气通道(22)内设置有第二分隔板(7),所述第二分隔板(7)将所述第一燃气通道(22)分隔成与所述第一外周腔体(1121)相连通的第一内燃气通道(221)和与所述第一外周腔体(1121)相连通的第一外燃气通道(222)。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燃气灶的燃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燃气通道(23)内设置有第三分隔板(8),所述第三分隔板(8)将所述第二燃气通道(23)分隔成与所述第一外周腔体(1121)相连通的第二内燃气通道(231)和与所述第二外周腔体(1122)相连通的第二外燃气通道(232)。
5.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用于燃气灶的燃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隔件(5)呈T型,具有相互连通的水平部(51)和竖向部(52),所述水平部(51)的两端至少局部沿所述第一补气通道(24)和所述第二补气通道(25)的长度方向布置,所述竖向部(52)位于所述中央腔体(111)的中央,并与所述中央腔体(111)的内壁(11)之间留有第一间隙(9),所述第一间隙(9)连通所述第一混气室(31)和第二混气室(41)的内壁区域。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燃气灶的燃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部(51)包括有水平隔板,所述水平隔板的外侧端伸入所述第一补气通道(24)和所述第二补气通道(25)并向上翻折,所述水平隔板的下表面与所述第一补气通道(24)和所述第二补气通道(25)的底壁之间均具有第二间隙(10),所述第二间隙(10)连通所述第一间隙(9),形成相互独立的用于向所述第一混气室(31)和第二混气室(41)的外壁区域补气的的第三补气通道(101)。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燃气灶的燃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部(51)还包括有覆盖在所述水平隔板之上的、呈倒置U型的盖板(20),该盖板(20)两端邻近所述第一混气室(31)和第二混气室(41)的内壁区域。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燃气灶的燃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盖板(20)的两竖向臂(201)设置沿水平方向具有至少两个连通所述竖向部(52)的第一通孔(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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