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美白祛斑组合物及其用途在审
| 申请号: | 201811444620.9 | 申请日: | 2018-11-29 |
| 公开(公告)号: | CN109431844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3-08 |
| 发明(设计)人: | 杨征宇;董维;王寅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泰达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61K8/49 | 分类号: | A61K8/49;A61K8/60;A61K8/362;A61K8/34;A61Q19/02;A61Q19/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精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53 | 代理人: | 冯子玲 |
| 地址: | 312000 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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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酪氨酸酶 美白祛斑 美白剂 酪氨酸酶活性抑制剂 糖化 工业化大生产 内皮素拮抗剂 自由基清除剂 化学剥脱剂 黑素细胞 水分流失 制作工艺 毒性剂 防晒剂 分解剂 还原剂 氯吡脲 抑制剂 阻断剂 保湿 黑素 美白 色斑 祛斑 祛皱 皱纹 湿润 皮肤 运输 | ||
1.一种美白祛斑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包括氯吡脲和美白剂,所述的美白剂采用酪氨酸酶活性抑制剂、酪氨酸酶糖化抑制剂、酪氨酸酶分解剂、黑素细胞毒性剂、黑素运输阻断剂、防晒剂、还原剂、化学剥脱剂、内皮素拮抗剂或自由基清除剂中的一种或两种以上的混合物。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美白祛斑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氯吡脲和美白剂重量比为1:80~80:1。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美白祛斑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氯吡脲和美白剂重量比为1:60~60:1。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美白祛斑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酪氨酸酶活性抑制剂为α-熊果苷、果酸、氢醌、甲基龙胆酸盐、壬二酸、葡萄糖胺、衣霉素、曲酸及其衍生物、甘草黄酮、桑树提取物、丁基间苯二酚、苯乙基间苯二酚;所述的酪氨酸酶糖化抑制剂为氨基葡糖、软骨糖氨、衣酶素;所述的酪氨酸酶分解剂为亚麻油酸、次亚麻油酸;所述黑素细胞毒性剂为四异棕榈酸酯、油溶性甘草提取物;所述黑素运输阻断剂为维生素A酸、亚油酸、烟酰胺;所述防晒剂为氨基苯甲酸酯类、肉桂酸酯类、氧化锌、二氧化钛;所述还原剂为维生素C及其衍生物、维生素E及其衍生物;所述化学剥脱剂为果酸、感光素、水杨酸类;所述内皮素拮抗剂为西洋甘菊、德国洋甘菊;所述自由基清除剂为超氧化物歧化酶、生育酚。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美白祛斑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美白剂选自α-熊果苷、果酸、氢醌、壬二酸、曲酸及其衍生物、丁基间苯二酚、苯乙基间苯二酚、亚麻油酸、维生素A酸、亚油酸、烟酰胺、西洋甘菊中的一种或两种以上的混合物。
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一种美白祛斑组合物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将各组分原料按重量配比准确称量,充分混合并搅拌均匀,即得到所述组合物。
7.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一种美白祛斑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美白祛斑组合物可用于化妆品。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美白祛斑组合物,其特征在于:美白祛斑组合物的浓度为化妆品总重量的0.001%至50%。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美白祛斑组合物,其特征在于:美白祛斑组合物的浓度为化妆品总重量的0.001%至20%。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美白祛斑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美白祛斑组合物加入辅料配成化妆品领域允许的霜剂、糊剂、软膏剂、乳膏剂、乳剂、油剂、面膜剂、凝胶剂、涂抹剂或溶液剂中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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